公司法修法争议大 工商界:公司经营权若产生争议 将严重损害股东权益

▲立法院召开公司法修法公听会,广邀政府代表专家学者工商界代表与会讨论。▼(图/记者林昱均摄)

记者林淑慧/台北报导

酝酿修法超过二年的公司法修正草案争议不断,工商界代表认为,这次修法如果直接删除基本形式审查权限,公司经营权一旦产生争议,将严重影响公司之业务运作,并将造成公司及其他多数股东难以回复之损害。

公司法为企业根本大法,立法院待审查版本高达30案,创公司法修法史上的纪录自修法以来各方争议不断,主要聚焦在删除法人董事、过半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实质受益人登记等相关条文

这次公司法修正草案第192条之1,将修法简化董事提名程序,并删除董事提名审查的权限,应与过往公司实务上的弊病有关

不过,工商界代表普遍认为,这次修法如果直接删除基本的形式审查权限,公司经营权一旦产生争议,将严重影响公司之业务运作,并将造成公司及其他多数股东难以回复之损害。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19日开始审查公司法修正草案,并在当天下午召开公司法修法公听会。截至目前为止,各方立委提案版本高达29案,加上行政院版本,等于有30个版本待审查,是公司法修法史上最纷扰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