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掀「资遣浪潮」? 林伯丰:故意做不完加班就解雇

工商协进会理事长林伯丰。(资料照/记者李钟泉摄)

记者徐珍翔台北报导

立法院院会6日三读通过劳基法修正案,通过一例一休、增加特休假、提高加班费条文。对此,工商协进会理事长林伯丰直言新制恐造成员工故意加班,未来企业只好倾向绩效导向,一方面提高奖金,另一方面也要检讨绩效不好的员工,不排除以资遣、解雇或裁员方式因应

林伯丰7日出席工商协进会理监事会议,会前接受媒体访问提到,「砍7天假」经过4个多月的长期争议,终于落幕,感谢总统英文行政院、立法院,以及正反双方。不过,针对工作满半年就给3天特休假一事,他认为已优于公务员,一天恐增加企业支出达新台币90亿元,直言「国家也应该对公务员比照办理」。

此外,林伯丰也抱怨,新制在加班费方面的规划很不妥,1小时以4小时计算,4小时以上用8小时计算,恐导致员工故意要加班。他提到,过去企业界拿到的订单生产产能都相当固定,因此交付给员工的工作也都经过设计,在8小时内应可完成,如果有人没做完、必须花费到9小时,企业虽然会认为效率不好,但也都忍耐了。

「但如果8小时做不完的工作,9小时(加班费)要算12小时,那我们就会认为这个员工故意拖延。」林伯丰说,企业界对增加特休假、加班1小时以4小时计算加班费等问题「很有意见」,虽不至于走上街头抗争,但会祭出相应对策,「对于员工故意做不完去加班,我们一定会认真检讨,在绩效奖金方面扣除,同时对于绩效不好的员工,我们会检讨,予以裁员、或者解雇、或者资遣。」

▼一例一休6日闯关,场外劳工团体大规模抗议。(图/记者李毓康摄)

▼立法院长苏嘉全敲槌三读通过《劳基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图/记者季相儒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