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岛撞船日政府告中国船长 陆拒收起诉书
▲中国渔船与日本巡逻船钓鱼岛相撞事件是指发生于2010年9月7日的日本海上保安厅巡视船在钓鱼岛海域与中国渔船发生冲撞,并将中国船长詹其雄扣押的事件。(示意图/本报资料照)
日媒报导,中国大陆渔船与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2010年在钓鱼台海域发生的撞船案,日本政府决定12日下午向法院提告,要求大陆船长支付修船费,并向民众公开当时的录影。
《共同社报导》,日本认为,发生撞船事故的海域是日本的领海,日本海保厅(相当于海巡署)于翌年2月要求大陆船长支付修缮巡逻船费用,大约1400万日圆(约新台币413万元)。之后每3个月就发催款书,但未获回应。由于时效将届,请求权将丧失,日本政府决定提告。
日本政府决定12日下午向冲绳(琉球)那霸地方法院提告,要求大陆船长支付巡逻船修缮费。海上保安厅也决定将对外公开撞船画面。
大陆渔船船长涉嫌妨碍公务,遭日本警方逮捕,但之后以保留处分的状态遭到释放,返回中国大陆。
那霸地方检察厅对大陆船长做出缓起诉裁定,之后冲绳的检察审查会决议不起诉是不当的,检方于是将大陆船长强制起诉。但大陆方面拒收起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