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冤案实录】光碟迷踪

江元庆撰文/图片提供

民国96年2月22日,云林虎尾闹区一时枪声大作歹徒连开八枪震惊当地,也震出一段奇谭:司法让一名25岁的青年成了百万富翁……

这件枪杀案中,开枪的、中弹的都姓王,是当地江湖人物。身中五枪的被害人命大,被医师救回一命。案发后,开枪男子偷渡大陆,他得知兄弟被抓,从大陆打电话给云林警方,坦承开枪犯案,表明与兄弟无关。被警方逮捕的嫌犯中,有一名从事酒品销售的业务员,叫「阿和」。

阿和被检警认为开车跟踪被害人,涉嫌伺机接应、参与开枪杀人行凶;他坚决否认,但检察官认为他嫌疑重大,依杀人未遂罪提起公诉。

阿和有没有参与犯案,现场有一只眼──街口监视器内容影像被制成一张光碟,成了全案最重要的物证

阿和自从被逮捕后,就一直被收押禁见。他浑然不知有这张光碟,直到律师声请勘验现场获准,在实地勘查现场时,他乍听承办员警金坤说明,才恍然得知原来有这张光碟。这时,距离枪击案发生已经快八个月了。阿和仍然被羁押禁见。

光碟究竟录下了什么影像?攸关全案真相。

律师火速向云林地院声请调阅光碟,法官同意。民国96年10月8日,法官函请云林地检署、虎尾警分局送交。不料,16天后,云林地检署回复说,警方表示并没有这张光碟。

承办员警亲口说有,为什么检察官会说:警方没有光碟?5天后,法官越过检察官,直接向虎尾警分局调取,回复令人愕然。

民国96年11月12日,警方以公文函复法官,指称确实有这张监视器光碟,但在当初移送全案卷证时,已经一并交给检察官。

这究竟怎么回事?这张光碟到底在谁的手上?在法官、检察官、警方都搞不清楚光碟流向下,阿和继续被羁押禁见。

光碟下落,终于揭晓!

云林地院的文书里(101年度刑补更二字第4号),揭露了光碟找到的过程:「本院翻遍卷宗,始寻获该监视器光碟」。原来,光碟就在法官的卷证资料里。

这怎能不令人匪夷所思:法官开庭之前,难道没有看过全部卷证,所以不知道光碟就在他的手中?

为什么会找不到光碟?云林地院是这么自我辩解的:检察官当初起诉4名被告移审时有3名被告在押,「犯罪事实可谓繁杂」、「本院自难以查悉该光碟业已一并移送本院」。甚至,云林地院还大言不惭的说:在审判这个案子中,没有因此延迟进行、或没有尽速调查。

检方起诉4人,对法官来说叫「繁杂」吗?光碟就在卷证里,叫「难以查悉」吗?这张光碟花了近两个月才终于找到,没有延宕诉讼吗?

这张光碟的内容,并不能证明阿和有没有参与犯罪。在检察官没有提出积极证据下,阿和无罪定谳。不过,这张光碟倒是证明了一件事:审理这个案子的法官不够敬业

阿和被收押了364天,而且天天禁止接见。将近一年看不到家人冤狱日子,算不算痛苦?法官显然认为并不算很痛苦,因为法官判准赔偿的额度,不是最高的每天5000元,而是3000元。

阿和共获得109万2000元的刑事补偿。这一年,他25岁,成了百万富翁。

江元庆曾任司法记者,现为文字工作者、大学兼任老师。作品曾获优良政府出版品奖、亚洲最佳商业报导奖、两度入围金鼎奖吴三连文学奖被提名人。耗时十年完成台湾第一套法律文学作品──「流浪法庭三部曲」。其中,首部曲《流浪法庭30年》催生一部新法律:刑事妥速审判法;二部曲《鹿港幽魂》引发特侦组分案侦办;三部曲《司法太平洋》引发企业界关注,正催生台湾第一个金融商业法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