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冤案实录】陈家梅的哭声

江元庆撰文/图片提供

北投文化国小八岁刘姓女童惨遭割喉,检察官伟伦验尸时落下男儿泪矢言:「在世间,绝对会用尽全力为妳伸张正义。」斯言壮哉,犹如人间正义春雷!检察官自诩是正义化身,自当摘奸发伏;不过,来看看这位检察官如何执行正义……

民国93年12月立委竞选期间,台北地检署怀疑有候选人贿选,经检察官侦办后起诉了一堆人,其中包括参选平地原住民立委的当时台北县(今新北市)议员宋进财、原住民妇女服务协会理事长陈家梅。宋进财同时也是陈家梅的表舅

检方起诉罪状之一,是宋进财向台北县政府申请30万元补助款,以重阳敬老名义,招待上百选民北海岸一日游,并且赠送夹克,达到贿选目的。宋进财、陈家梅坚决否认,指称妇女协会在重阳节举办敬老活动行之有年,这次旅游与立委选举无关。

于是,此案关键有三:宋进财申请经费补助敬老活动,合不合法?妇女协会在重阳节举办敬老旅游,是特别举行、还是例行活动?当天赠送的夹克,是否基于贿选目的?

一审调查后,真相逐一浮露。

首先,法官发现,宋进财并没有巧立名目申请经费,他是以补助妇女协会举办敬老活动名义申请,县府也核准。既然名实相符,县府也同意,「有何违法可言?」

法官也查出,妇女协会曾在民国87、88、89、91年都有举办敬老活动,行政院原住民委员会、台北县政府都有补助经费,「显见旅游是例行性活动」。

至于检方指控旅游中赠送夹克,是宋进财贿选的证据。不过,法官传唤一群证人后发现,并没有任何人表示夹克是宋进财所赠,检察官凭何认定是贿选?「有何证据可证明?」

而且,在传唤证人后,法官发现全案充斥着疑点:竟然至少有六名老翁老妪否认笔录内容,甚至根本不知道笔录上写了什么。

「你们为什么会不知道?」

真相令人难以置信:原来,这些笔录是凭空制作出来的!

老翁、老妪做证的这天,法庭景象相当特别。这些原住民老先生、老太太因听不懂国语,必须要透过翻译才能够了解法官、律师及检察官问话意思;但是,法官赫然发现,案发当初在制作笔录时,却没有翻译在场。

「听不懂国语、没有翻译,笔录内容从何而来?职司侦查的检察官浑然不知?」

可以想见,这些笔录的真实性大有问题。然而,更令人惊讶的是,一名卓姓证人甚至当庭向法官说,当初检察官曾经向他表示如果承认犯行,就可获得缓起诉,他才会承认收贿。

此案中,从警察、调查员到检察官的办案过程都出现问题,台北地院因此判决宋进财、陈家梅等人无罪。检察官不服,上诉二审;没想到,法官又查出了「馅」……

二审发现,此案有许多人坚称不知道有贿选,获得检察官不起诉;但是,有多人也是坚称不知贿选,却被检察官认定有收受贿赂而予以「职权不起诉」,而且人数多达136名。

职权不起诉,意思是检察官在侦查终结时,认为虽有犯罪证据,但基于微罪不举,于是依职权裁量不起诉被告

此案中,检察官拿这136人的犯罪自白,做为指控宋进财、陈家梅等人行贿证明。但二审认为,这些自白部份不无疑问,这些老翁老妪「应该是为了避免麻烦,而以自白换取检察官的职权不起诉处分」。

二审驳回检方的上诉,宋、陈等人维持无罪。定谳之后,曾被羁押29天的陈家梅,获得每天5000元的冤狱赔偿。

陈家梅被收押期间,母亲忧心女儿以致病入膏肓,她一再声请交保,屡次被驳回,直到母亲过世才终获允准。母丧未能随侍在侧,交保的这天,陈家梅哭倒母亲灵前

检察官「用力」伸张正义、勇于摘奸发伏的同时,更要「用心」,而且是良心;否则,人间还会有陈家梅,哭声还会在世间不绝……

江元庆曾任司法记者,现为文字工作者、大学兼任老师。作品曾获优良政府出版品奖、亚洲最佳商业报导奖、两度入围金鼎奖吴三连文学奖被提名人。耗时十年完成台湾第一套法律文学作品──「流浪法庭三部曲」。其中,首部曲《流浪法庭30年》催生一部新法律:刑事妥速审判法;二部曲《鹿港幽魂》引发特侦组分案侦办;三部曲《司法太平洋》引发企业界关注,正催生台湾第一个金融商业法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