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元庆/【台湾冤案实录】检察官亲手处决了正义!
▲K他命钓出了检察官?(图/Dimitris Kalogeropoylos, CC BY-SA 2.0)文/江元庆
民国104年7月20日,新北地方法院决定给付「雁子」42万3500元刑事补偿金。这笔钱的背后,有个令人摇头的检察官……
「雁子」是名汽车中古商,他的银行保险箱被搜出27包、总重2671公克的K他命。他承认持有这些毒品,但否认贩毒,声称是「老吴」向他借款50万元时,以这些K他命做为抵押物;在接受调查时,他具体说出老吴的姓名。
不过,一名赖姓女子指证雁子贩毒。新北地检署检察官把他起诉。法官审理时,雁子表示赖女的证词是遭检察官威胁利诱。这番说词引起法官侧目。
检察官有没有诱讯赖女?一审法官决定调阅侦讯光碟,检察官办案的无法无天,全部现形:
检察官:「……妳只有两种选择,一种就是据实陈述,做证妳是证人,一种就是被当被告被起诉,那妳要据实陈述,今天是给妳机会补正,否则我就要处理妳伪证罪……」
检察官:「妳卖毒品的部份检察官就不处理了,但检察官必须要请妳说明的是,妳毒品买的部份是不是从『雁子』的部份买来的……」
这两段内容,是检察官在民国99年1月18日侦讯赖女时所说的话。这些内容是不是威胁、有没有利诱?局外人只能从字里行间自由心证,但身为当事人的赖女自有感受。
检察官有没有诱讯?法官传赖女问话时,她是这么说的:检察官的讯问方式让她觉得害怕,所以才顺着检察官的话做出陈述。法官认为检察官侦讯可议,认定赖女指证雁子贩毒的说词没有证据能力。
不仅如此,检察官当庭对赖女说的一句话,引起法官注意:
「妳卖毒品的部份检察官就不处理了……」(检察官侦讯光碟,99年1月18日 16时25分25秒)
这15个字藏伏着案中有案──赖女是不是真的贩卖毒品?检察官是不是真的没有办她?
法官发现,赖女曾经向警方承认与他人合资购买K他命,并共同使用。而且,法官再从监听译文里查出,赖女有向人调货贩毒的嫌疑。▼资料照,非本当事案件。(图/记者孙曜樟翻摄)
赖女嫌疑重大,不仅买毒、吸毒也贩毒。检方有没有侦办赖女、有没有起诉?
法官赫然发现:检察官并没有起诉赖女贩卖毒品,而且全案确定。(板桥地方法院判决书,99年重诉第26号)
检察官不仅纵放贩毒嫌疑犯。而且,检察官还以威吓诱讯手段取得女毒贩的证词,再去咬没有贩毒的雁子。
一、二审法官查出了真相:雁子并没有贩毒,全案无罪定谳。
雁子持有K他命是事实,他为什么还会无罪,并获得刑事补偿?原来,他持有K他命的时间点,是在民国98年11月20日之前,当时的法律规定是:「持有」k他命的行为不罚。
这个案子里充满检察官的「故意」──故意不查,让有贩毒之嫌的赖女逃过法律制裁;故意要查,致没贩毒的雁子被办成了毒贩。
这个案子里,检察官亲手处决了正义!
●作者江元庆,司法记者20多年。作品《流浪法庭30年》催生「刑事妥速审判法」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