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鲑鱼未查验就「偷跑」! 争鲜违法遭重罚
食安问题不断,连锁寿司店「争鲜」被爆出日前进口135箱「大西洋鲑及多瑙河鲑」,但为了贪图方便,还没等到取得食药署许可前,迳自将鱼类商品分切、加工,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因此遭处1年内不得再申请具结先行放行。桃园市卫生局表示,全案已移请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后续处理。
桃园市卫生局7日表示,争鲜公司4月28日进口约3吨、135箱的「大西洋鲑及多瑙河鲑」,4月30日申请具结先行放行,但5月2日前往复查时,却发现厂商未取得查验判定结果,已进行分切及加工,因此遭处分1年内暂停受理其具结先行放行的申请。
对此,食药署北区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德原表示,业者进口的食品若易败坏或变质、检验时间超过5天等条件,向该署申报查验时可申请具结先行放行,而争鲜的该批鲑鱼于4月30日移置指定仓库冷藏,等待许可,依规定桃园市卫生局24小时内前往存放仓库初查合格,并回报该署,但2日再次前往该仓库复查时,就发现业者违反规定擅自拆装加工,因此除了依法除没收保证金外,处1年内不得申请具结先行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