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选广告别偷跑! 北市查到违规就拆

记者卢姮倩/台北报导

合一选举即将在年底举行,北市政府已订定「北市违规广告优先查处原则」,里长政党初选投票前1个月,其余为投票日前2个月,才能申请设置竞选广告,投票后3日必须拆除,若查获违规广告,将要求限期拆除。

都发局表示,今年将针对路宽30公尺以上道路、40公尺以上道路共66条道路,对于妨碍消防救灾市容观瞻公共交通之违规广告物进行查处,并加强40公尺以上道路上,强度较弱的竹鹰架钢管鹰架、面板毁损、封闭式等有和公共安全的新增广告查处。

因应年底选举活动,依「台北市竞选广告物管理自治条例」,广告中只要有参选人姓名图像、号次、竞选项目或活动名称标语标记,5项中含有3项,就属竞选广告物,而设置期间须为政党初选为投票前1个月、其余为投票日前2个月,且投票日后3天内自行拆除。

都发局表示,只要接获民众检举,将进行查处,若查获属实,将给予7日改善期,如不改善将强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