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论文代写广告与代写者 最高罚100万元最低20万

▲遏止代写论文歪风,未来将处予20万至100万元罚款。(图/东森新闻提供)

记者王文萱/台北报导

网路论文代写广告泛滥,为避免代写情形再度发生,立法院31日通过《学位授予法》修正草案,未来对论文代写广告与代写论文者,处予20万至100万元罚款。

根据《学位授予法》第7条之3,明定以广告、口述宣播、或其他方式,引诱代写论文、创作、展演、书面报告技术报告;以及帮人代写论文,或协助舞弊方式供抄写论文创作、展演、书面报告或技术报告者,将处以20万至100万元罚锾,并可按次处罚。

民进党立委管碧玲指出,论文代写广告在网路充斥,有关论文代写的广告与讯息高达613万条,不只是硕士论文,连教授升等论文都有人代写,还有提供多种语言服务,招揽学生代写等,显示论文代写情形已达到专业化企业化发展程度,这种公然诱人犯罪手法,简直肆无忌惮。因此,管碧玲晚间在立法院感慨地说,为遏止论文代写风气盛行,她不得不提出修法,希望这个错误现象很快就能消失;她并强调,借由此法,期盼改善论文改写风气,希望在往后,此条文能够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