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助理注意了! 立院三读:关说、图利最高罚600万

▲立法院副院长蔡其昌。(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民代助理关说、收贿小心了!立法院院会22日三读通过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修正案,将各级民代助理纳入「公职人员关系人范围,且民代助理范围包括公费助理、加入助理工会的助理和其他受指挥兼监督的助理。民代助理若向受监督的机关团体人员,以非法定程序的请托关说,或其他不当方法图利本人或者民代,可处30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下罚锾。行政院提出的修法草案原只将「公费助理」纳入规范,但经过审查,立委们也将非领公费的「受指挥兼监督的助理」也纳入规范,以避免地方的「乔事」助理无法管理。《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修正案三读条文明定,公职人员不得假借职务上的权力机会或方法,图利本人或关系人利益的行为,民代助理也不得向公职人员服务或受其监督的机关团体人员,以不循法定程序的请托关说,或其他不当方法,图利本人或者民代。违反前项规定者,罚锾由原来的100万元以上、500万以下,改为30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下。同时,公职人员明知有利益冲突情事,应即自行回避,违反者可处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监察院法务部和公职人员所服务单位政风机关,为了调查可向有关机关和个人查询,要求提供必要资料,相关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或有不实的说明,则可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罚款,若屡次拒绝,也可按次处罚。本次修法也将总统、副总统列入《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所称公职人员适用范围,并自当选人名单公告之日起视同其就任的公职人员,一并适用此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