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要当心!明年超量携药、隐形眼镜返台最重判十年

入境旅客携带自用药物限量表之中,每人最多仅能携带6副隐形眼镜返台。(图为示意图记者魏妤庭摄)

记者陈睿中/整理报导

许多人在国外旅游时候,都会购买当地药品维他命返台,但是食品药物管理署于6月5日宣布,自2015年7月1日起,邮寄、快递药品回国或自行携带「超量」药品返国,一律应于输入前事先申请进口同意书违反者依药事法规定,最重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依据财政部关务署统计资料,2000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海关查获不法药物件数共670件。食品药物管理署表示,惟考量不肖业者投机或将不法药物于限量内分批进口至国内影响我国药品管理制度,甚至危害民众健康,故采取事前申请及限量管理措施

在食品药物管理署所公布的名单之中,除了万金油胃药口服维生素中药材等药物之外,隐形眼镜也归类在限量名单之中,每名民众不可携带超过6对以上,对于喜爱到韩国日本购买角膜变色片的民众而言,需要多加注意。

自新规定上路之后,民众以邮寄或快递方式寄送药品回国前,需向食品药物管理署申请进口同意书,「非处方药」每次寄送回国数量不得超过12瓶或软管类12支或总量1,200颗,且于6个月内不得重复申请;寄送「处方药」则不得超过处方笺合理用量

▲入境旅客携带自用药物限量表。(图/取自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网站

旅客或随交通工具服务人员携带自用药品返国,应符合「入境旅客携带自用药物限量表」规范,表列内的药品携带限量依表列数量规定,表列以外的「非处方药」每种限带2瓶(盒),表列内药品及表列以外的「非处方药」携带总量合计不可超过6种。如超出限量,则应于返国前向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申请进口同意书;另外,携带「处方药」则须凭医疗院所证明,其携带量不得超过该医疗证明的处方量。

食品药物管理署呼吁国人,注意携带自用药品返国应符合限量,携带超量或寄送药品回国须事先申请同意文件,切勿以身试法,避免受罚。相关资料请上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网站「个人输入自用药品规范专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