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通过,最高罚300万 遏制洗产地 罚锾上限变10倍

中美贸易战火下,为防范部分不肖厂商冒险假借台湾制造的名义,转手出口美国,规避美国对中国大陆的高关税,立法院院会3日三读通过贸易法部分条文修正」,若未来厂商标示不实产地,罚锾上限将变10倍、达到300万元。

美国商务部7月时曾表示,发现在越南制造、或使用来自南韩或台湾底材的「耐腐蚀钢、冷轧钢」,涉嫌规避美国的反倾销反补贴关税,故将针对这些在南韩、台湾制造,再运到越南「微细加工」后出口到美国的钢铁制品课征高额的456%关税。经济部随即展开修法,并于昨天立法院三读通过。

现行贸易法条文只有提到进出口人不得「使用」不实的贸易许可证明文件,导致有不肖业者认为,若只有「申请」但是「未使用」就应该不能开罚,因此条文修正后,若以虚伪不实方式「申请」贸易许可、贸易文件,也会纳入处罚范围

罚则上,大幅调高罚锾,若厂商出现对产地标示不实(洗产地)、使用不实贸易证明文件、违法输出「战略性高科技货品」至非管制地区,或签发单位「未依规定程序签发产证」等违法行为,罚锾由原本的3万~30万元,调高为6万~300万元。

另为鼓励民众检举违法,贸易法还同时增订「吹哨者条款」,民众若提出明确事实检具证据资料,向主管机关检举出进口产地标示不实、伪造贸易文件或证明文件,将可给予检举人奖励,且须保密吹哨者的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