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修草案:论文代写人最高可罚100万元最低20万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因应国际人才流动频繁,为了确保毕业生素质行政院16日通过「学位授予法」修正草案,未来要处罚论文代写人新台币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将函请立法院审议。

▼越来越多业者加入论文代写业。(图/翻摄自Google)

草案增订条例包含,未来体育类硕士班硕士论文,可以用作品成就证明等连同书面报告、或是以技术报告代替,若是比较倾向实务经验的硕士班,学生论文也可以用专业实务报告来替代学术性论文,至于名誉博士学位的颁授要件审查委员会的组成及审查程序,开放各大学自订、删除报请教育部备查规定,以符合大学自主精神

为了落实大学学术自主精神,草案制订条例不仅让各校有更弹性的论文形式可选择,也开放各校自行订定学位名称,提教务相关的校级会议通过后就能实施,无须报请教育部备查,

另外,由于论文代写情况越来越严重,因此行政院新修草案增订,以广告口述宣传或其他方式,引诱代写(制)论文、专业实务报告、作品、成就证明、书面报告或技术报告及实际代写(制)的行为人负责人等,将被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