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过特别条例草案 擅离隔离所最高罚100万

政院苏贞昌。(中时资料照)

行政院会今天通过「严重特殊传染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草案,授权编列600亿元预算用于防疫与振兴纾困,后续送立院审议。草案规定若违反隔离检疫措施,擅离隔离或检疫处所,最高可罚新台币100万元。防疫隔离假不视为旷职,隔离者二年内可申请防疫补偿

为防止受隔离者或受检疫者违反规定擅离隔离或检疫场所者,行政院决定重罚,各处20万至100万元或10万至100万元罚锾。另外,若罹患武汉肺炎或疑似罹患者,不遵守指示而有传染他人之虞,可处最高二年以下徒刑罚款200万元。

拒绝、规避或妨碍防疫物资征用或调用者,则罚款5到10万元。行政院长苏贞昌说,行政院将在27日的院会,提出600亿元为上限的特别预算。

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草案共18条,分为防治、纾困、振兴与罚则部分,规定医事人员从事防疫应给予补助、津贴奖励等;防疫隔离假不视为旷职,且隔离者2年内可申请防疫补偿等;企业对防疫隔离假给薪可加倍抵扣营所税;散播疫情相关假讯息,最高可关3年或罚300万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