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特别条例3读 隔离假不给薪

立法院25日院会处理防疫特别条例,针对未达成共识条文进行表决。(姚志平摄)

因应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威胁,立法院昨三读通过政院版《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但是在野党争取的防疫隔离假应给薪,及劳工退避权提案,全被民进党封杀,未能入法,国民党文传代理主委王育敏表达遗憾,她说民进党忽视家长们需求与困境,「为德不卒」。

英文总统昨傍晚随即签署公布,她感谢行政院朝野政党的立法效率,强调接下来还有600亿特别预算会送到立法院,希望朝野能够再度携手,尽速审议预算,提供防疫最有力后盾

行政院预计在周四(27日)通过特别预算后,立送立院审议。立法院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指出,立法院完成特别条例草案读后苏揆3月3日将至立院进行特别预算报告,最快13日立院会通过特别预算案

依昨日三读的防疫特别条例,防疫隔离假是「给假不给薪」,条文当中并未要求企业应给薪,但规定公司若有给薪,将可享有租税优惠,而若公司有给薪,则劳工不得重复请领政府补偿

此外三读条文未明文出现「防疫照顾假」字眼,只规定家属为照顾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离者、检疫者而请假,比照防疫隔离假,雇主不得视为旷职、强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亦不得扣全勤奖金、解雇。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说,企业减免税的前提是企业要赚钱,如果企业因新冠肺炎而亏本,哪有钱扣抵?所以行政部门版本对劳工而言,是看得到吃不到。国民党立委蒋万安则指出,国民党主张防疫照顾假要有明确立法,让家长安心请假,否则连公务员每天平均请防疫照顾假的比率都只有不到0.01%,一般劳工家长怎么敢请?

民众党则忧心有劳工被迫前往新冠肺炎疫情严重的国家区域工作,提案在条例中明订,如果雇主不提供防疫物资,劳工得拒绝前往,雇主不得因此视为旷职或予以减薪。

时代力量主张,工作场所有感染新冠肺炎时,雇主即令停止作业,并使劳工退避至安全场所,雇主不得解雇或以其他不利方式处分。但此提案被民进党封杀,劳工退避权完全没有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