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假讯息!政院修法:散播动植物疫情谣言最高罚100万
打击假消息!行政院会27日通过「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为杜绝造谣风气,新增规范处罚故意散播有关动物传染病之谣言或不实讯息者,处新台币5万元至100万元之罚锾。
农委会表示,这次修法重点有三大部分,首先是将现行各项防检疫作为予以明确化并赋予法源基础,以利相关人员遵循,例如授权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应施检疫品目并订定相关检疫准则或条件;其次是新增对于网购平台贩售境外应施检疫物至国内时,应依输出入动物检疫机关之公告采取相关措施,例如加注警语,限制接取浏览或移除网页等;另外,本次修法新增规范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有关动物传染病之谣言或不实讯息。
农委会进一步说明,因应全球气候变迁因素及新兴动物疾病的发生,须强化边境检疫管理制度,这次修正草案依现行各项防检疫实务作为,例如公告外国动物传染病疫情状态,订定检疫物输入检疫准则等调整文字内容,使输入者容易了解并遵行,并赋予法源基础。
此外,因应网路购物的风行,为规范网购平台贩售境外应施动物检疫物,新增条文规范电商业者贩卖境外动物检疫物,应依动物检疫机关公告采取必要之措施,以降低疫病病原随货品运送散布之风险,并明定违规者裁罚新台币3万至15万元之罚则。另外,为了杜绝造谣风气,新增规范处罚「故意散播有关动物传染病之谣言或不实讯息者,处新台币5万元至100万元之罚锾」。
农委会指出,我国为非洲猪瘟之非疫区,且为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认定施打疫苗之口蹄疫非疫区,自107年7月1日起台湾、澎湖及马祖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如果一切顺利,将于109年5月获OIE认可为不施打口蹄疫疫苗非疫区,农委会呼吁国人配合政府各项防疫检疫工作,全面围堵非洲猪瘟及口蹄疫等重大动物传染病入侵,共同守护我国农畜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