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假讯息! 散播食安与疫情不实讯息最重罚300万

▲立法院院会。(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徐政璿/台北报导

立法院会24日三读修正通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和《传染病防治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吓止假新闻假消息泛滥造成民众大规模恐慌,散播食品安全之谣言或不实讯息,最高可100万元罚金;散播传染病流行疫情之谣言或不实讯息,最高可处300万元罚金。

考量到谣言或不实讯息的散播,已严重影响国人社交生活社会安宁,这次《食品安全法》修法增订第46条之1:「散播食品安全之谣言或不实讯息,足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此外,若有针对传染病流行疫情之谣言或不实讯息发表或以任何方式传播,皆会造成民众大规模恐慌并危害公共安全。同步修正《传染病防治法》第63条:「散播有关传染病流行疫情之谣言或不实讯息,足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科新台币三百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