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控别盲干--日本经验可供参考

李武忠

国内产品瘦肉精问题闹得沸沸扬扬,加以政府三管五卡管制措施失灵消费者人心惶惶,不知道该吃什么才安全,台湾食品安全防线正面临溃败,卫生署宣称将逐批检验进口牛肉劳民伤财并非长久之际,关键在于整个把关体系重整

日本过去在食品(含农产品)安全管控上也出现大纰漏(如狂牛症、毒奶粉等),消费者对政府信心几乎崩盘,但是经过多年努力日本政府在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上受到国际肯定,值得我国政府参考。

日本国内生产的农产品只占其农产品总消费量的40%,其余60%的食品、农产品必须依靠进口。为了防止国外有问题食品进入日本市场,以及回应消费者对食用安全的强烈需求,日本政府从法规、组织、执行等层面做了重大改革。

首先修法加强把关,「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基本法」是日本保障食品安全的两大基本法律。为防止尚未制定农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食品进入日本,日本政府于2006年5月起正式实施《食品残留农业化学品正面表列》,禁止含有未设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且其含量超过统一标准食品的流通;同时在其食品安全基本法也确立了消费者至上、科学风险评估和从农场餐桌全程监控的食品安全理念,要求国内和从国外进口食品供应链的每一环节都要确保食品安全并允许预防性进口禁运。

其次成立了直属内阁的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对食品安全进行协调管理和风险评估。过去日本政府对于食品风险分析被动方式,政府、产业、消费者间缺乏充分的资讯交流和沟通,政府的风险分析工作也不透明,判断食品是否安全往往依靠对最终产品的分析和检测(台湾也是如此),没有科学系统的风险分析体系,造成漏洞。为此日本于2007年根据「食品安全基本法」特别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最高决策机构由7位民间专家组成,经国会批准并由首相任命专责食品风险分析和评估;日本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则为风险管理机构,他们可以向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要求,经该委员会评估后,拟定相关政策或建议给风险管理机构,共同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确保决策过程透明化

最后对进口食品采取分级检查模式,共分为「监控」检查、「命令」检查及「自主」检查三种。监控检查系对一般进口食品进行日常抽检,监控检查抽查率一般在「10%」左右,费用政府负担,由各地食品检疫所执行。命令检查则是采取强制性逐批进行100%的检验。监控检查和命令检查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在受检时不影响货品通关,对检验出有问题的食品则要求进口商负责召回、销毁;后者在受检时货品不得通关。如果来自同一厂商进口食品在以往监控检查中发现一次违规,则抽检率提高50%,发现第二次违规则启动命令检查,命令检查的费用由报关厂商承担。自主检查则是进口商的自律行为,并没有约束力,所需费用由厂商自行负担。进口厂商的产品被多次启动命令检查,且其产品仍然没有得到改进的情况下,日本相关部门可将这些违规厂商列入黑名单,禁止向日本出口食品、农产品。

追求食品安全没有止尽,台湾政府是该拿出方法以具体成绩来挽回民众信心!

●作者李武忠,新北市,博,经济系教授。本文为网友投稿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