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骏/为什么还要坚持U型线:根据事实比国际法重要

南海仲裁结果太平降格为「岩礁」。(图/萧旭岑提供)

文/朱骏(独立评论人)

海牙常设仲裁庭7月12日公布南海仲裁结果,由于涉及中美已经台面化的激烈角力,在全世界引起高度关注。其次,涉及严重损害两岸各自的利益,也在两岸内部激起强烈反应。再者,两岸的对峙与争执,在南海自始有共同但互斥的利益,也因此必然牵动两岸关系的敏感神经,对台湾的利益造成关键性影响。

这些利益与关系发展中国人在南海活动的悠久历史结果,其实都曾经阶段性地被集中收纳、而表现在国民政府1947年画出的「11段线」,此后的发展又以此「11段线」为基础继续延展,而有大陆方面在1953年将越南海边的两段线抹去、而剩余的「9条断续线」,这两种画法其实本质上是一种,只是段数不同,走向类似英文字母的U,因此被统称为「U型线」。

有人质疑U型线存在的必要仲裁结果将太平岛地位降格为岩礁,而且明白否定中共「9段线」历史权利主张法律依据,也等于否定了国民政府的「11段线」。台湾最高当局立即在7月12日发表明确声明:「我们再次重申,南海诸岛及其相关海域主权属于中华民国所有,这是中华民国的立场与坚持。」

翌日上午,蔡英文登上迪化舰再度重申:「南海仲裁的判断,特别是对太平岛的认定,已经严重损及我国对南海诸岛以及相关海域的权利。」、「南海诸岛及其相关海域」的表达只欠明确说出形式昭著的「11段线」,但已含有完整实质。7月13日外交部长李大维接受立法委员质询时明白表示,政府不满意仲裁结果,「我们坚持1947年提出对南海诸岛的主张」。

1947年正是画出「11段线」年份,若「坚持1947年提出对南海诸岛的主张」就必然坚持「11段线」,否则就是一句没有意义的空话。一位外交部长在国会殿堂上事关国家重大利益的发言不可能儿戏,也必然是经过最高当局明确允准才能出口。不到二十四小时之间,两度的「南海诸岛及其相关海域」与「11段线」互为表里,已不容否认或飘移。

这样的表态引来台湾内部独派的强烈批评之声,时代力量立法委员林昶佐质询指出,「国际法庭已宣告不承认中国九段线,台湾还要继续坚守与九段线高度重叠的『U型线』主张吗?这跟继续主张外蒙古是台湾的,一样可笑。」也有人说:「什么时代了,蔡政府还在谈U型线?」真的可与外蒙古类比而可笑吗?时代变了我们就该放弃U型线吗?值得分析!

U型线的呈现明确,但意涵不确定性要给出以上问题合理的答案恐怕要从理解U型线开始。有大陆海洋法高段专家曾经写道:「…这九段虚线到底是什么线?它既不是领海基线,也不是领海线,它的法律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自己家里也心虚得厉害,所以1995年公布领海基线的时候,根本就不提。海洋法学界内部,就称之为九条断续线。」这位专家点出了U型线的意涵不确定性

有台湾学者对U型线做出五种描述:「第一、它是一条海上国界线,显然是将邻国重叠的海域,划分出海洋疆界。…第二、它的内部水域只能被认定是一种「特殊的历史性水域」。…第三、它是不确定的、尚待确定的海洋疆界线。所以它被划成不连续的国界线段落。…第四、它是未来海洋划界的初起工作线。…第五、这一断续的、U形海洋疆界线,其实也是中国政府提出的『要约之邀请』或『谈判之邀请』。」

既然「它是不确定的、尚待确定的海洋疆界线」,就不应该明确为「是一条海上的国界线」。如果「它是一条海上的国界线,显然是将邻国重叠的海域,划分出海洋疆界」,怎么让人理解它「其实也是中国政府提出的『要约之邀请』或『谈判之邀请』」?显然这位学者也很难为其定性。要对其做出最大可能的定性恐怕还是要从历史的事实基本面出发。

▲拒接受仲裁「太平岛是礁」,蔡英文赴营区登舰喊话。

画线反映历史事实抗战胜利后不久,国民政府下令中国海军组成南下舰队林遵总指挥,姚汝钰为副总指挥,率「太平」、「中业」、「永兴」、「中建」4艘军舰,以「太平」舰为旗舰,南下执行收复西沙、南沙群岛任务,限期在1946年12月底前完成此次接收行动。

1946年10月24日,南下舰队从上海黄浦江口出发。途经广州,11月初抵达海南榆林港,当时海象极为恶劣,林遵毅然决定11月10日舰队起锚出海,执行收复任务。但终因航行风险太高,折返休整。一星期后,林遵决定第二次出航,再度因天候海象极度恶劣,中途返航。待半个多月后, 1946年12月9日林遵第三次率舰队出航。终于逐步接收诸岛,并在「太平岛」刻石勒碑,石碑背面刻有「中华民国35年12月12日重立」。

此后国民政府内政部于1947年4月14日召开专门会议,内政部方域司印制了《南海诸岛位置图》,内含:(1)国界线最南端标在北纬4°左右;(2)在南海海域中完整地标明了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位置和岛屿名称;(3)最关键的是,该图用「11段国界线」,圈定了中国南海海域范围,成为如今大陆坚持的南海主权九段线的来源。

条线又被称为传统疆界线,因其形状为「U」形,也被称为「U」形线。至此,南海领土范围在中国地图上明确化了。1948年2月,中华民国内政部公开发行《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向国际社会宣布了中国政府对南海诸岛及其邻近海域的主权和管辖权范围,其附图即《南海诸岛位置图》,标明了这条断续U型线。

中华民族军民自古历代在此区域留下生活与军务遗迹,载诸史册,不容置疑。曾有法国与日本强占侵夺,皆为我国依据历史事实与后来的国际条约加以有效排除或收回。这条U型线只是反映中国军民自古以来在该区域活动的历史事实,并未强占他人领土与海域。而且于1948年大方公诸于世,长时间获得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国承认与尊重,皆为事实。

不过,在当时代,还没有后来几十年发展出来的新国际海洋法观念,这「11段线」作为一种当时的「界线」,很自然地被理解为一条国界线,但用虚线表示,恐怕另有的深意。前人已作古,后人只能依据事实推敲。

既然是虚线,与一般未定国界的画法有相似之处,当时中国内战方殷,南海相关诸国刚从殖民地独立建国或正处于反殖民独立战争之中,相关各方皆有事于内部,无暇他顾,不具备对此严肃谈判的条件,为了保护中国人的权益,国民政府就先这样画了这样的断线,未必就有把此作为不可商量的死界线。

但应该是日后彼此商量谈判的「国界参考线」,或是有鉴于历史事实,中华民族在该区域确实有重大利益,这条线也可被视为「权益参考线」,作为双方谈判讨论的参考出发点。结果必须是双方谈出来的。

菲律宾与中国的南海纠纷,菲律宾将南海案提交仲裁。(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U型线的现实功能1949年后,中国处于「两岸分裂分治但未分离」的状态,国家主体重心从国民政府转移到中共政府。1953年大陆将越南旁边的两段抹去,以示友好,似乎表示了,只要双方友好,这条界线未尝不可商量而挪移,但未确认双方真正友好之前,它还是「国界参考线」或「权益参考线」,也是日后谈判的参考基准。在相关国家与中国彼此确认谈判的需求之前,将其轻易放弃,不但无助于厘清争议,反而会更令情势混乱失控,双方不易找到对话的参考基准。

站在中华民族的立场,轻易放弃就是随意抛掷宝贵的历史资产,这是任何一个想要发展成海洋强国的国家不会轻易犯下的蠢行。太平洋如此广袤浩瀚,若有他国涉足,美国便像刺猬竖起刚毛,必欲驱之而后安,已可见其对国家利益高度敏感于一斑!何以美国可以无凭霸道,中国不能有据商量,据理力争?

今天两岸的情势使得南海「11段线」或「9段线」更有「暂时」不可移除的神圣理由。这两段线的高度重叠与相互依靠,是「两岸同属一中」的重要一环,如果台湾或大陆轻易放弃,将会破坏「两岸同属一中」的格局,台湾无论是主动或被动便会走上实质「脱中台独」之路,将为台湾带来难以预期的动荡与灾难。

形势的严峻以可由去年底迄今的发展见其明证,不容置疑轻忽。大陆也应清楚认知,台湾其实才是具有优先权的核心利益所在。情势诡谲多变,时间不等人,两岸各自应该都要珍惜宝贵的时间,抓紧双方的政治谈判。

综合实力才是最后的依靠与仲裁这次的国际仲裁是高举〈联合国海洋公约〉与国际法的概念作为旗帜的,国际法固然可以写成法律的形式,但较诸主权国家内部的法律实质上很难保证其效力被落实执行,美国就有不遵守国际法的案例,也为自身利益不加入此《公约》。从此角度而言,对它的理解与适用不能完全比照或等同一般法律的概念。其次,「海牙常设仲裁庭」也不是严格意义下的法院。

因此,「海牙常设仲裁庭」依照所谓的「国际法」做出的国际仲裁不是我们一般理解的判决,这里面有很多是国际角力的结果,其后续延伸也必然是国际角力的续集。虽然这次的仲裁是终局的仲裁,但我们不能存有任何幻想,以为它真是终局。

南海情势经过这次的仲裁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继续会牵动台海与东海的情势,必然影响两岸关系的发展,也必然是台湾方面躲不掉且必须善加应对的课题,也是新的机会。说什么U型线「并非法定用法,而且法律论述很困难,依照现行的国际法,根本无法论述。」难道不知道法律只是各国角力的工具之一,不是主体?只要有历史事实就可以论述,就可找到发展事实向量力的支撑点,一点儿都不困难!

再回到南海问题本身,这是一个典型的国际强权争夺的案例,不用讳言,就是修昔底德陷阱(The Thucydides Trap)的现实案例,最终的结果得靠国家综合实力(军事的硬实力、经济的巧实力与以理念文化制度为内涵的软实力),不是单单靠国际法,更不是靠谁的庇佑,那一个声索方就能有糖吃的。小心不要脑子不清楚,糖没吃到,先吃了一嘴狗屎!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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