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6/1起每户只能养一只狗 管理费年年要调高

珠海6月1日起实施《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每户只能养一只狗。(图/台北市照顾生命协会提供)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广东省珠海市犬只太多出现管理上的问题,在6月1日起实施《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养犬条例),从禁止扰民伤人处置等方面制定了详细规范,还明确弃养、流浪、没收犬只的处理规范,甚至规定每户只能养一只狗。

《养犬条例》第二十九条内容显示「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辖下管理的公园内开设犬只活动公共区域居民委员会业主(房地产业权的持有人)委员会可以根据相关公约划定本居住区内的活动区域,应设立相应的环境卫生设施以及注明区域范围、开放时间、警示事项等内容的告示牌。」据《中新网》报导,珠海市市政园林(包含市政工程园林工程部分)和林业局副局长刘建明表示,《养犬条例》将在今年6月1日起施行,但划定犬只活动的具体地点及区域面积还没订下来。

报导指出,珠海犬只数量逐年增多,据不完全统计,全市超过7万只,伤人、扰民、随地大小便的问题频频传出;按《养犬条例》规定,珠海全市实行养犬登记制度,未经登记,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狗,并严格管理区内每户限养一只。

据报导,珠海养犬管理费征收标准为每只狗第一年300元人民币(约1500台币),第二年起每年200元人民币(约1000台币);盲人、重残人士、孤寡老人饲养的导盲犬辅助犬、指定医疗机构认定的治疗辅助犬不用交管理费。

报导说,对于在《养犬条例》规定的「每户限养一只」问题,珠海市警局副局长刘治民称,第五十六条规定「在管理区内,条例实施超出数量的,主人应当本条例实施开始的一个月内,向警方机关进行登记后可以继续饲养,但不得增加犬只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