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侵占住户管理费700万 女管理员被判徒刑3年
宋姓女管理员2020年起侵占700万元大楼管理费,只为了偿还个人债务,高雄地院依业务侵占罪判宋女3年,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宋姓女管理员2020年起涉嫌将大批住户年缴的管理费、分月存入管委会帐户,侵占多余的管理费用来还债,一年多来共侵占743万元。大楼管委会发现帐务异常,委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稽核大楼管理费帐目后才惊觉遭掏空。高雄地院依业务侵占罪判宋女3年,可上诉。
宋女从2015年3月起在该大楼担任管理员,负责收取住户缴交的管理费,再转交该大楼管理委员会,同时还要制作管理费报表以供核对。
2020年1月起,宋女看上不少住户想省钱、选择「年缴管理费可打9折」累积的大笔管理费,竟将收到的年缴管理费以「月缴」的方式登帐并存入管委会帐户,陆续将中间的部分差额拿去偿还私人债务。
为了避免A钱的行为东窗事发,宋女还在「管理费收款纪录表」上动手脚,将年缴住户登载为月缴住户,欺瞒管理公司的总干事,拖延被发现的时间。
1年多后管委会察觉帐务有异,找来专业会计事务所查帐,才发现大楼管理费早已被宋女瞒天过海、A走743万元,住户都难以置信区区1个管理员竟能明目张胆A走这么多的公款。
高雄地院审理时,宋女坦承犯行,但强调自己回补前1年度、住户年缴优惠9折的管理费优惠,实际上只侵占700万元左右,会计师精算的是她侵占的「差额」,只算出她侵占的总额,并未计算她也有回补的部分。法官审酌会计资料及相关证人证词,认定宋女侵占700万元,依业务侵占罪判徒刑3年,未扣案犯罪所得700万元没收,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