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监狱受刑人遭动私刑惨死 管理员「教唆灭证」获轻判

高雄监狱李姓、邱姓管理员与4名受刑人4年前对受刑人动私刑,将对方铐在地上拳打脚踢,还拿咖啡淋头,对方送医不治。(翻摄照片)

高雄监狱李姓、邱姓管理员与4名受刑人4年前对受刑人动私刑,将对方铐在地上拳打脚踢,还拿咖啡淋头,对方送医不治,2名管理员还伪造施用戒具纪录簿;李男因凌虐人犯致死、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罪判8年7月;邱男原遭判4年6月,更一审轻判3年4月,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则判1年2月。

判决书指出,李男与邱男2人在高雄监狱的违规舍房「仁园」分别担任日勤及夜勤主管,负责戒护管理受刑人,而施虐的4名受刑人则是在仁园担任杂役;4名受刑人前年10月17日疑似因不满死者用脚踢舍房发出巨响,一行人将死者带到仁园东北方角落的镇静区,其中2人将对方的手铐铐在地上铁环,再对其拳打脚踢,甚至拿咖啡淋在头部及肩膀。

死者在当天下午回到舍房后,开始发出哀嚎、呻吟,晚上9点多时开始出现昏迷等异常症状,被发现时已无意识,紧急送医后仍宣告不治;而为了隐匿案情,李男在收容人施用戒具纪录簿中扯谎写死者先攻击他人,有暴行之实,因此才会将对方上铐,并回报死者死于「食物梗塞导致窒息」,整起案件经高雄地检侦办后,受虐事件才曝光。

高雄地院审理时,李男、邱男否认犯行,法官一审依凌虐人犯致死等罪判刑9年至10年6月不等,案经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今(13日)撤销原判,改判李8年7月、邱5年3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认为邱男涉案部分仍有争议,凌虐人犯致死部分撤回更审,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罪则定谳,其余3人驳回上诉判决确定;高分院更一审改判邱男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