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二监管理人员收贿 良心不安自首获免刑
高雄第二监狱(见图)的陈姓约雇人员向收容人收贿,他因自首获桥头地院判处免刑。(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第二监狱陈姓男约雇管理人员,于2022年任职期间收取张姓男收容人的5000元汇款,代价是放松对张男的管理。陈男后来因为良心谴责,自行向法务部廉政署南部地区调查组自首。桥头地院审理后,因陈男自首,判处他免刑。至于张男则依贪污罪,判处处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
陈男于2022年3月底至12月15日担任高雄二监的约雇管理人员,他在巡逻时不经意地对张男透露有资金需求,张男听懂了,于是在2022年11月透过亲友汇款5000元至张男提供的帐户,代价是可以放松对张男的管理。陈男也履行承诺,放任张男在舍房内吸烟,漠视张男的行为。
陈男于2022年底结束二监的约雇工作后,于同年12月16日至廉政署南部地区调查组自首。桥头地检署检察官指挥廉政署南部地区调查组,与调查局高雄市调处侦办后,移送桥头地检署并起诉。
法官认为,收贿的陈男与行贿的张男都犯下贪污治罪条例,陈男因为自首,且缴交不法所得5000元,获得免刑。至于张男,他为了一己之便竟向公务员陈男行贿,有损公务员的形象,依贪污罪之交付贿赂罪,处拘役50天,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