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寮监狱管理员虐死人犯 不认罪但赔150万获减刑
高雄大寮监狱管理员李振宾伙同杂役数人凌虐陈姓受刑人致死案,13日高雄高分院宣判,李男原审10年6月改判8年7月,其余杂役判刑更大幅降低,改判2年至3年2月不等,可上诉。(本报资料照/袁庭尧高雄传真)
高雄大寮监狱管理员李振宾、邱楷灯2人涉嫌唆使4名狱中杂役向陈姓受刑人施暴致死案,遭法官痛批「严重侵害人权」,除一名杂役,其余上诉至二审仍不认罪,但均已赔偿家属。13日高雄高分院宣判,李男原审10年6月改判8年7月,邱男原审9年改判5年3月,其余杂役判刑更大幅降低,改判2年至3年2月不等,可上诉。
二审时,仅杂役蒋秉益认罪,其余5人仍继续否认犯罪。合议庭认定李男为本案犯罪主导者,已赔偿陈男家属150万元但未获原谅,仍予以减刑。邱男未出手施暴且已赔偿家属100万元,予以减刑。其余杂役为被动配合李男犯案,对陈男的伤害行为非致死主因,也分别以10万至50万元与陈男家属和解,也通通予以减刑。
2019年10月17日傍晚,因毒品及家暴案入监服刑的陈男疑似不满,不断脚踢舍房大门,李男不爽他不断发出噪音,指使蒋秉益、刘子荣、黄冠富3名杂役说「过去随压勒」(台语),将陈男押到监视器死角的「镇静区」将其上铐、戴上戒护用安全帽。
接着,完成点名勤务的李男、夜间管理员邱男,伙同另一名杂役萧明俊抵达镇静区。蒋男先殴打、狠踹陈男左腹部,李男以台语大骂「干XXX掰」且以硬底皮鞋的鞋尖、直接猛踢陈男腰部至少7下还,陈男当场哀号翻滚。李男见状不但没停手,还拿咖啡直接淋在陈男头上。一旁刘男、黄男、萧男均冷眼旁观并未制止,邱男则在一旁主管桌察看监视器,避免其他受刑人发现,期间也多次走回现场出言斥责陈男。
陈男遭凌虐后被压回舍房,仍不断哀号呻吟,甚至不断呕吐,最后陷入昏迷。直到晚间9点,狱方才叫救护车将陈男紧急送医。院方急救发现陈男勒骨骨折、胸腔大量内出血,10点20分宣告不治。
李男、邱男2人为了掩盖此事,事后竟然伪造执勤、戒护相关报表,还在监视系统监看纪录簿不实刊载 「囚情动态:良好;其他状况: 无」,更伪造「收容人施用戒具纪录簿」 ,由蒋男代笔填写陈男「攻击他人,已有暴行之实」,才施用戒具,并在「是否为紧急施用」栏位勾选「是」。
一审6人全数拒绝认罪,法官勘验录影画面、法医鉴定报告,认定陈男生前确实遭拘禁,遭人出手殴打或踹踢受伤致死,痛批李男等人有亏职守、严重侵害人权且未和陈男家属和解,依凌虐人犯致死罪、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罪,判李男10年6月、邱男9年、其余杂役3年10月至7年徒刑。
高雄高分院审酌李男、邱男公务员身份及拘禁陈男犯行,依凌虐人犯致死、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等罪,改判管理员李男8年7月、邱男5年3月;杂役萧明俊原判3年10月,改判2年;杂役蒋秉益原判7年,改判3年2月;杂役黄冠富原判4年2月,改判2年2月;杂役刘子荣原判4年2月,改判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