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管理员收贿帮受刑人夹带违禁品 判决撤职

监狱管理员收贿帮受刑人夹带违禁品,判决出炉。(图/本报资料照片)

法务部矫正署监狱管理员许国文,2014年任职自强外役监时,收贿38次帮受刑人夹带违禁品或其他物件入监,刑事部分他获判缓刑,行政究责部分,惩戒法院认定他破坏狱政管理之制度秩序,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3年。可上诉。

许国文从2014年到2020年间担任自强外役监戒护科管理员,负责受刑人之戒护、监狱戒备身体物品之搜检事项,他多次违反规定,帮受刑人夹带物品。

刑事部分,花莲地方法院依违背职务收受贿赂38罪及共同对于主管事务图利4罪,将许男判刑2年,褫夺公权3年,缓刑5年,向公库支付100万元。

法务部也将许男移送惩戒,惩戒法院认定他破坏狱政管理之制度及秩序,但所收受之贿赂数额不大,且已于其服务单位调查时及刑事案件侦审中坦承错误,并缴回其全部犯罪所得,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