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营推国会改革 同意权都需记名投票、立委禁兼董事长

民进党团提出国会改革5+1。(图/记者翁嫆琄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8日上午讨论国会改革法案,未来将确认议长中立化,立法院正副院长都需退出政党活动,立委行使人事同意权时,包含正副议长投票时,都需采记名设票制,不再匿名投票;另外也将建立利益冲突回避办法,建立专职化,立委不得兼任营利事业董事长或董事

根据民进党团通过的国会改革法案,涉及修法部分包括《立法院组织法》、《立法院各委员会组织法》、《立法院议事规则》、《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立法委员行为法》等5法以及《立法委员互选院长副院长办法》、《立法院程序委员会组织规程》及《立法院修宪委员会组织规则》,预定将于下周一提交立法院审议。

民进党立委李俊俋表示,关于国会听证权,包含总统提名或行政院长提名,需经立法院行使同意权者,未来都有听证过程,将找第三方来讨论、办公听会等。

▲民进党团提案,未来立院正副议长投票时,都需采记名设票制。(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至于立委调查权,李俊俋说,未来立法院可以成立调查委员会与调查小组顾立雄表示,释字585号解释文认为立法院有调查权,若不配合立法院调查权、听证权行使,而虚伪陈述者,对于人民部分不予处罚;但官员部分,经由立法院会议决议,移送高等行政法院处以罚锾。

顾立雄解释,不由立法院本身处罚,而由立法院决议交到高等行政法院处罚,是为避免流于政治角力口水,没有办法做专业考量。若官员不服高等行政法院裁罚,还可以抗告到最高行政法院。关于人事同意权所召开的听证会,如作虚伪陈述者不罚;但若牵涉到弹劾总统、副总统等事务,作出虚伪陈述则会给予处罚。

另外,李俊俋指出,也将同时建立利益冲突回避办法,建立专职化,立委不得兼任营利事业董事长或董事,若是有特殊证照,例如律师,担任立委期间需停职。

而包括立法院正副院长选举以及所有同意权行使,民进党团认为,这并非宪法规定的选举行为,而是属于立法院的议事事项,因此,都将采用具名投票方式,完全向人民公开。李俊俋强调,立院是民意机关,没有不得亮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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