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改革 喊确保说谎权 绿营林志洁惹议
阳明交通大学教授、前民进党立委候选人林志洁直言,我国法律上,被告可以保持缄默、说谎,但在野提出的藐视国会罪,「被调查人连缄默跟说谎权利都没有」,引发议论。(本报资料照片)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3日举行国会改革公听会,邀请14名专家学者提供意见。阳明交通大学教授、前民进党立委候选人林志洁直言,我国法律上,被告可以保持缄默、说谎,但在野提出的藐视国会罪,「被调查人连缄默跟说谎权利都没有」。对此,国民党立委牛煦庭在会上直接点出此话有争议,会后再批林「以私益的被告说谎」来类比公益事务,根本价值观错乱,「要护航也不要讲干话。」
林志洁在公听会中表示,大法官释字第585号解释提到,得对违反协助调查义务者,于科处罚锾的范围内,施以合理的强制手段。因此对于有在野提案在刑法增订「藐视国会罪」的正当性打上问号。林更说,如果让藐视国会罪要有刑责的草案通过,立法院等于可以要求台积电创办人张忠谋来备询,如果不来就可以移送,还可要求台积电出示其他国家的合约书,不但扰民,对科技业发展有严重影响。
林甚至还说,我国的被告都可以保持缄默、可以说谎,「但是在藐视国会罪草案的构成要件中,连保持缄默跟说谎权利都没有,严重抵触人民的基本权利,不得不察。」
林志洁一句「说谎的权利」,让牛煦庭在公听会上严厉反驳。牛表示,「刚刚有教授说,确保说谎的权利,这样的言论恐怕很有争议。」牛强调,现在的官员,动辄回避问题,甚至反质询侮辱国会议员,显然责任政治没有可能性,只能透过法制化去落实管制。
林志洁昨在脸书上再战牛煦庭,直呼「这位委员你是在怒什么呢」?牛煦庭昨再痛批,说谎不该被标举成一个价值,还拿来类比,国会谈的都是国家大事,都是与社会公益有关的事,若还可以说谎,「不就是打算要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林是想争取行政官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机会吗?
牛煦庭还说,我国常用美国当例子,是因为美国伪证判得很重,法律的规则本来就该被依循,难道台湾要悖离这样的概念吗?痛批林「要护航也不要讲干话。」
由于昨发生0403花莲大地震,加上会中专家意见皆有相左之处,司法委员会召委吴宗宪也宣告,原订昨日下午法条逐条审查延至15日举行。还有两场公听会,预计朝野将再针对国会改革法案继续交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