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喊確保說謊權 綠營林志潔回應澄清
林志杰(中)今开记者会反击,指她从未讲过「官员备询可说谎」,只是针对立院修法扩权的同时,提出需做到和于正当法律权益与不扰民,牛根本是将她的说法扭曲,企图混淆视听。记者王骏杰/摄影
国民党推动国会改革,提案修法增订「藐视国会罪」,立院司法法制委员会3日举行国会改革公听会,国民党立委牛煦庭说,绿营学者、曾代表民进党参选立委的阳明交大科技法律学院教授林志洁,竟说藐视国会罪让连保持缄默跟说谎的权利都没有;林今开记者会反击,指她从未讲过「官员备询可说谎」,只是针对立院修法扩权的同时,提出需做到合于正当法律权益与不扰民,牛根本是将她的说法扭曲,企图混淆视听。
林志洁说,立院司法法制委员会本月3日举行国会改革公听会,邀请14名专家学者提供意见,她到现场,针对这次国民党提出的国会改革扩大调查权,尤其是藐视国会法草案构成要件提出个人意见,但她从头到尾都没讲过「官员备询可说谎」。
林志洁指出,她今天不是要反对国会改革,国会改革与调查权法制化她个人是乐见的,但在扩权同时,若要把调查权及于一般人民与企业,要做到和于正当法律权益、要做到不扰民、要做到宪法保障人民基本权益,草案才具有合宪性,今天讨论的是调查权的扩大,与官员备询没有丝毫关联。
林志洁说,她只是举例,她只是举例,若调查权扩大到企业与一般人民,请问没有犯罪嫌疑的人民与企业为何么有义务要被调查?调查客体是针对人民跟企业,还是人民跟企业只是协助调查必要事项?这里面有两个重点,第一,到底人民企业与立院扩大调查权的同时,是否可介入人民私生活、隐私权与企业经营?第二,若只是协助调查某些公务疏失与官员违法,其身分地位只是类证人,立院有无给予一定权利保障?
因此,林志洁指出,她举了刑事诉讼法为例,强调一个有犯罪嫌疑的被告都可以保持缄默,就算说谎也不可能另外被因藐视法庭罪判刑,若刑事诉讼法都有对被告有权利保护,在国会调查权行驶,是否要注意到基本人权的保护,她这样发言是对人民基本权的忧虑,却被蓝营立委牛煦庭说成「官员备询可说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本月3日针对「国会改革」举行公听会。阳明交通大学科技法律学院特聘教授林志洁表示,我国法律上被告可保持缄默,可以「说谎」,但在野党提出的刑法藐视国会罪,连缄默及说谎权利皆无。国民党立委牛煦庭对此说法不满,随后上台时大声回应,刚有学者指出,要确保这些人有「说谎的权利」,这样的言论恐会有不小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