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文章/最高法院法官人数膨胀 金字塔型诉讼制沦口号吗

台湾最高法院法官人数超过百人,相较于美国德国各只有9人、日本16人,以人口数案件量来对比,显然不成比例。(图/记者汤兴汉摄)

又到每年法官迁调的时刻,今年较特别的是,司法院大量迁调二审法院的法官到最高法院办理审判业务,理由是为了废除长久以来遭人诟病的「限量分案措施,需要较多法官来清理旧案。惟此举无异与司法院多年来推行的「金字塔诉讼制度」背道而驰,诚不知这只是阶段性的手段,还是司法院已经放弃了长久既定的改革目标

司法院多年来一直在推动「一审坚实事实审、二审事后审、三审严格法律审」的金字塔型诉讼制度,目的就是为了减少最高法院法官的人数,让最高法院就法律争议作最后的把关。而2017年间召开的司法改革国是会议也曾就该议题详细探讨,目前看来似是无疾而终。

一人在监,十人在途

台湾的最高法院法官人数超过百人,相较于先进国家的美国及德国各只有9人、日本16人,以人口数及案件量来对比,显然不成比例。台湾的最高法院有这么多法官,可是结案效率并没有好到哪里,这是因为终审法院要求办案品质,实施「限量分案」措施,每位法官每月只分16、17件案件,但仓库里却积存了成千上万件待审案子

案件久悬未决,严格来说就是侵害人权,当案件系属在法院,难免会有「一人在监,十人在途」般的忧虑,除了别有居心的少数人不希望案件定谳外,多数当事人还是期待是非曲直可以早点弄得明白!所以「限量分案」会顾人怨,可是增加最高法院的法官人数就是解决案件繁多的方法吗?

法院的案件会那么多,一言以蔽之,就是人民信任司法,案件输了或者被判决有罪,非得穷尽法律上救济途径,否则绝不善罢干休。这样的民情文化,就算有再多的最高法院法官,不过都是沦为结案的工具而已!若此举仅属于阶段性任务,虽无可非议,但若因此背离了长久既定的改革目标,绝对是得不偿失!

说好的金字塔型诉讼制度呢

有句话说,「法庭距离事实最遥远的人就是法官」,法官依证据来拼凑事实,但事实的取舍不是靠学识而是靠经验。在法庭乾坤内,法官的经验多半来自经办的案件,愈资深的法官承办过愈多案件,办案经验自然较年轻法官丰富,这套经验或许有别于非法律人的经验,却是法官们亘古不变的金科玉律。经验虽可传承,但少了实际的体验,终究只是书本上的「知识」!

因此,应该是把有经验的法官留在事实审,把事实弄清楚,该调查的证据详加调查,该让当事人陈述的意见尽量让其陈述,并废除办案期限,限制上诉,让最高法院成为真正的法律审,专注在法律见解的论述及规范的审查,就不需要这么多的最高法院法官。

可是现况却是反其道而行,把资浅的法官摆在一审,经验不够又受制于管考,当事人要讲的话都还没有讲,要声请调查的证据也没有调查,往往事实不清楚就勉强结案,这样的判决怎可能让人信服,又怎能怪罪当事人提出上诉。

到了二审,同样的戏码又再度上演!二审法官的办案经验虽较一审丰富,但距离事实发生时间更久,事实本身多被加油添醋,更增加发掘真相的难度。待三审接到案件上诉,审阅卷宗内容后发现卷内资料到处矛盾,无从下判断,只得介入事实认定,要二审把事实弄清楚,结果案件就在二、三审间更来更去。这样恶性循环的结果,有再多的最高法院法官也徒呼奈何!

所有问题源头都在司法公信力不彰,使得上诉案件没有办法减少。因此,当务之急是改变不当的诉讼制度及不良的审判实务运作模式,重拾人民对于司法的信赖,否则调迁再多的法官到最高法院清理积案,也只是饮鸩止渴,没有打到问题的要害,对于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丝毫没有任何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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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文章,东大国际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国立东华大学财经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曾任法官,国立中正大学法学博士。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