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争取中央修法免缴山坡地回馈金 增加投资近90亿

台中工业区。(图/台中市政府提供)

记者陈玉/台中报导

台中市政府持续招商并排除投资障碍,向中央争取「山坡地开发利用回馈金缴交办法修法,放宽回馈金缴交制度与增列免缴条件。日前经发局针对修法影响进行调查,台中工业区、中科园区目前约19家厂商进行厂房增建、改建,估计约可省下3亿元回馈金成本,并增加投资金额近90亿元。

去年12月,台中市政府协调行政院农委会修正「山坡地开发利用回馈金缴交办法」,放宽回馈金缴交制度与增列免缴条件,让已开发工业区及科学园区困扰已久的山坡地开发利用回馈金问题得以解套

为了解修法后业者投资动向,经发局进行第一波企业投资意愿调查,台中工业区、中科园区内约有19家厂商正进行增建、改建计划,估计此厂商可省下总金额3亿多元的回馈金成本,并带来近90亿元投资金额。

台中工业区服务中心表示,目前区内约有8家厂商可免缴回馈金,初估将可为厂商省下约9000万元回馈金成本;中科管理局说明,园内约有11家位于山坡地的厂商受惠,总减免回馈金高达2亿1000万,其中,日本安川电机预计成为中科园区第一家依修正后适用免缴交回馈金的厂商,相信可借此带动台中各产业园区厂商的投资意愿。

▲中科管理局。(图/台中市政府提供)

经发局表示,在市府建议下,原山坡地开发利用免缴回馈金要件由原来的7款增列至16款,若厂商已依农业发展条例或其他法律规定缴交相当回馈性质金钱代金土地面积者,将免缴交回馈金;工业区部分,中科园区及台中工业区如进行山坡地利用开发,即免缴交回馈金,符合规定的山坡地产业园区厂商,将可因此节省大笔回馈金成本。

农业局也说明,「山坡地开发利用回馈金缴交办法」修法让回馈金与「水土保持法」脱勾,未来厂商不用再依据水土保持计划缴交回馈金,而是直接由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定收取,让回馈金可依实际开发利用许可面积计算,也更便利厂商申请。

水利局也表示,修法后,山坡地开发仍须依「水土保持法」规定拟具水土保持计划向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转请水利局审查,保育山坡地水土资源、涵养水源机制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