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尾鲈鳗2》兰屿没戏院看不到!陈莹提2建议给邱瓈宽

陈莹、邱瓈宽。(图/翻摄自陈莹、邱瓈宽脸书

记者华少甫台北报导

日前立委陈莹在记者会,使用电影《大尾鲈鳗2》盗版片一事,以著作协会等9个协会为首,25日发布声明,认为台湾电影《大尾鲈鳗2》著作权遭受侵害,呼吁主管机关应尽速查办,邱瓈宽26日也再度发文,想邀请立委一起来看电影,对此,陈莹提出建议,电影公司表示,会让邱瓈宽知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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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瓈宽26日在脸书发文,表示自己已经再三道歉,「这次的事件我会深刻反省,可是我要怎么样为我没有做的事道歉呢?这样好像也并不公平,于理不合吧?」认为事件一码归一码,作品内容可受公论,但合法的著作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障,指电影公司在发现有盗版的第一时间便已经报警,并不是有这次讨论之后才提出盗版的问题,「我没有要针对任何言论,我只是想提醒台湾是法治社会,盗版无论在什么情形底下应该都是不容许的吧。」也盼望能够跟各界当好朋友,聆听不同的声音:「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请立委朋友和各位不同意见的朋友来看电影啦。有话可以好好说。」

对此,陈莹接受《ETtoday娱乐星光云》记者访问时,表示影片的内容才是引发争议部分,她举例:「那为什么不把那段原住民情节变成228事件?为什么永远都是原住民要被取笑?」此外,她也给邱瓈宽提出建议,希望对方能够让兰屿居民看到这部电影,她说:「兰屿其实没有电影院,先前我们就有过把魏德圣马志翔导演的《KANO》,带去那边放映,我建议她也这样做,看看兰屿的居民会作出怎样的反应。」此外,她也希望如果日后有DVD版的发行,电影剧组能够把那个片段删减掉,也再三强调,自己其实不想跟着事件起舞,但是真的认为,这次的事件起因,主要是在歧视原住民这个部分,并再次表示自己绝对没有放盗版影片,「那都是定格画面。」

▲《大尾鲈鳗2》的搞笑情节,意外引发许多争议。(图/翻摄自网路

对此,电影公司牵猴子回应,表示:「委员的意见我们都听到了,我们会把这个意见转达给导演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