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坏壁灯挨告 金钟名导演瞿友宁获不起诉

▲导演瞿友宁(中)与柯宇纶(左)、李千娜。(图/记者卢怡秀)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金钟奖知名导演瞿友宁被控停车场取车后,开车撞坏车道壁灯即离开现场大楼管理委员会指控涉犯毁损罪,检方认定他不是故意,17日处分不起诉。

43岁的瞿友宁是知名的导演和编剧,101年以偶像剧《我可能不会爱你》获得第47届金钟奖导演奖。今年1月23日下午4时许,瞿导到台北巿罗斯福路一栋大楼地下停车场取车,循车道离去时,擦撞地下2楼到地下1楼间的车道壁灯,使壁灯毁损不堪使用,却迳自驶离现场。(右图:敲下7金钟,《我可能不会爱你》剧组举行庆功宴。)

检:管委会应循民事途径请求赔偿

大楼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发现壁灯被撞坏,依监视器画面以车追人并报警处理,警方循线查出是瞿友宁开的车,将全案依毁弃损坏罪嫌移送台北地检署。检方开庭时,瞿友宁表示,他当天是去电台办事,后来到停车场取车开车,因为车道很窄,在转弯时不小心擦撞到墙壁

右图:金钟奖颁奖典礼,瞿友宁与孟耿如走星光大道。(摄影组)

检方调查,当天瞿友宁是到收费停车场附近办事情,他与大楼的住户并无其他渊源,也没有过节,难以认定他是故意撞坏车道壁灯,且这件毁损案,管委会应循民事途径请求赔偿,瞿友宁无涉刑责,全案侦结,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