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演员黄健玮「乘机性交」挨告 女演员这原因获不起诉
台北地检署
去年演艺界掀起「#Me Too」,演员黄健玮被曾合作过的女演员Mia爆料黄有「乘机性交」情事,黄事后告Mia妨害名誉,台北地检署侦办后认为,Mia是将自己经历PO文,并无诬陷毁损黄名誉的犯意,Mia罪嫌不足,今不起诉Mia。
Mia在去年演艺界掀起「#Me Too」期间PO文,指2006年黄健玮曾趁着她服药意识不清时,与她发生性行为。对此,黄健玮否认相关指控,提告Mia涉犯妨害名誉,并减少在萤幕前曝光机会。
据了解,检方调查时,黄不否认双方有合意发生性行为,并没有「乘机性交」情事。
另北检曾于今年5月间依妨害名誉罪被告身分传唤Mia说明。庭讯后,Mia说,「和许多受害者一样,我们都还在疗伤」、「我希望我能够好好度过难关,我希望自己能更加坚强。不管结果如何,都尊重法官(指检察官)的裁决」。
Mia说,检察官的讯问,让她想起那样的往事,也讲到很多事情,「对法律而言,对我来说是18年,它不只是一个程序,但这个程序是我的大半生」。
Mia说,「去年到今年,很难熬的一年,我相信对很多受害者而言,媒体的目光也默默淡出MeToo的事件,聚焦在其他地方」。
她说,「作为一个受害者,我很确信,此刻,和许多受害者一样,我们都还在疗伤。而且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结束我们的伤痛,每一次开庭、每次的讯问、每一次的咨商,所有东西都重复一次,一个晚上的事情、一天的事情,就这样重复了千百次,在这一年之内」。
她强调,「我希望我能够好好度过难关,我希望自己能更加坚强。不管结果如何,都尊重法官(检察官)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