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调查员控性侵 富家子不起诉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调查局林姓女调查员前男友许姓贸易公司小开疑似感情纠纷,衍生出性侵、伤害、恐吓、侵占等官司。后来许男性部分不起诉,但仍因恐吓等罪被判刑1年3个月,缓刑2年;林女被控侵占266万元部分,虽然一审无罪,但许不服判决上诉,目前正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中。

据《苹果日报》报导,现年31岁的林彦慧台大政治系东吴法律研究所毕业,今年初以第3名优异成绩从第47期调查班结业,目前任职台中市调查处调查官,被同事封为「美女调查官」。32岁的许逸宏(原名许智杰)则是贸易商龙爵公司少东,家境十分富裕。

报导说,林、许2005年间经亲友介绍交往,2007年1月22日,林报案指控许传恐吓简讯威胁她,并指控许前一晚把她打的伤痕累累再性侵她,又逼她签下11张总额3500万元本票及「自愿拍摄性爱影片、裸照,许逸宏有随意散布权」声明

许男坦承动粗、逼签本票但否认性侵,强调是对方主动要求嘿咻,他用手机拍下过程。许因案被羁押4个月,赔偿300万和解,林女撤销伤害罪告诉,但检方仍认定许触犯恐吓取财、强制等罪并起诉。后据检方调查,林女在指控许男性侵当天的性爱影片中,并无任何反抗迹象,甚至配合许的性爱动作,事后双方还在床上说笑,应是合意性交,性侵部分不起诉。

许后来反控林侵占,指她于2006、2007年间,利用帮他保管银行存折印章机会A走266万元,林则辩称钱是许的还款。由于证据不足,台北地院判林无罪,许不服上诉。

高院上周开庭时,许称林于2007年1月19日从他的帐户转出20万,隔2天就告他性侵,认为林担心A钱的事曝光,因此诬告他性侵;林女则反批许「太会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