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演员控诉艺能公司骗财骗色挨告 二审逆转无罪原因出炉

曾出演知名电视剧「麻辣鲜师」演员郭力夫在脸书惊爆「惊叹号艺能公司」曾对女性学员骗财骗色挨告,一审被依散布文字诽谤罪判拘25天,二审高雄地院认为,该公司总监确实曾因性骚扰求职者上过新闻,郭的发文属可受公评之事,逆转改判郭男无罪,可上诉。(翻摄自郭立夫脸书/袁庭尧高雄传真)

曾出演知名电视剧「麻辣鲜师」演员郭力夫在脸书惊爆「惊叹号艺能公司」曾对女性学员骗财骗色挨告,一审被依散布文字诽谤罪判拘25天,二审高雄地院认为,该公司总监确实曾因性骚扰求职者上过新闻,郭的发文属可受公评之事,逆转改判郭男无罪,可上诉。

2021年4月间,郭男在脸书粉丝专页「台台」评论惊叹号公司性骚扰女性学员的文章下方,留言「这间公司骗财骗色十几年了,而且他们还不怕你告他,他很喜欢去法院跟你互告,他因为经历很多次所以都自己上法庭,不像一般人还要找律师,不一定有钱跟他玩下去,是个很烂也很难缠的烂人老板」。

郭男还把该文章分享到个人脸书,强调「有女孩子去过文章里面的公司,且有类似被性骚扰经历的请私讯台台,团结力量大,一起打败这样恶质的公司跟老板!!!或是你有听说过的也可以告诉那个有过这恶梦的女生,可以反击了!」。

惊叹号公司发现贴文后,委请总监、前艺人韦汝的经纪人李克昂(艺名)提告,郭男强调自己并非恶意中伤该公司。

检方认为,郭男从事演艺经纪及表演工作20年,依经验可知,演艺圈八卦流言真假难辨,演艺人员一旦涉嫌性骚扰,对名誉有重大损害,但他却没有妥适查证,遽信消息来源与公信力均不明的网路媒体及流言,恣意上网散布,诽谤恶意甚明,侦结后依散布文字诽谤起诉。

一审认为郭男在未经充分查证的情况下,发布文章指摘妨害他人名誉之事,对艺能公司名誉造成损害,判拘役25天、得易科罚金。

郭男不服上诉,二审高雄地院则认为,郭男在演艺圈工作多年,确实有管道得知或听闻行业内相关不当情事,他以自身见闻或综合相关新闻资料,用业内人的角度,在合理范围内,提醒该行业的求职者于应征相关工作时,应多加注意人身或财产安全,应受言论自由保障,且他依个人主观价值判断,基于该公司可受公评之事,让他人免于受害的善意,属于适当评论,最后撤销原判,改判郭男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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