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议员钟佩玲市场送月历涉贿 「这原因」获判不起诉

市议员钟佩玲。(资料照,黄世麒摄)

民进党台北市议员钟佩玲,去年11月竞选连任时,詹姓总干事在士林区市场内发送2023年月历,上方印有「市议员候选人钟佩玲」,遭人告发涉及违反《公职人员选罢法》中的行贿罪,士林地检署侦结,考量每份月历印刷成本20元上下,未超过法务部所定的30元,不足以改变投票意向,认定月历是选举文宣,并无行贿的主观犯意,处分不起诉。

竞选总部总干事警询时称,月历是由他采购,总数为4万5000本,每本单价为20元,已连续发放6年,历年上面都印有「市议员候选人钟佩玲」,否认行贿选民。

处分书指出,钟佩玲竞选服务处总干事自去年9月到11月中,在市场、宫庙内发送月历,并非针对有投票权的选民,若有意贿选,应该私下赠送给桩脚,依服务处提供历年制造月历的成本,分别是22.05元、20元、17.7元、18.7、21元,赠送月历的单价,均未超过法务部所定的30元标准。

处分书指出,考量社会价值观念,候选人为了加深选民印象,以期拉擡声势,利用各种宣传造势手法势不可免,在文宣中夹杂面纸、原子笔赠品,或是竞选晚会中赠送扇子、帽子或其他赠品,时有所见,至于是否影响投票意向,或者是加深选民对于候选人的印象,则是考量是否构成贿选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