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分尸女学员 凶手被问「害不害怕判死 」说不出话

林伟信

华山分尸凶手陈伯谦涉性侵、勒毙酒醉的高姓学员,并肢解成7大袋弃尸,一审判陈死刑,二审认定他自首符合减刑要件改判无期徒刑,但最高法院撤销,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今提讯他开庭,被问及会不会害怕担心被判死,他沉默不答。

39岁陈伯谦是射箭教练,在华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推广传统弓道技艺高女数度至草堂上课,2018年5月31日下午4时,高女到草堂饮酒聊天,翌日凌晨高女酒醉昏睡,陈趁机性侵并勒毙她,将尸体藏放在草堂内塑胶箱,还偷走高女背包内的200多元花用。

6月3日深夜11时,陈持教学利刃将高女分尸,在草堂内就地肢解 成13块,分尸成7袋,并将死者左乳下体割下,4日清晨将尸块载运阳明山区弃置,再返回草堂以明矾、盐覆盖左乳、外阴部返回住处企图制成标本收藏。

家属苦寻不到高女,曾带搜救犬前往草堂寻找,警方也查出高女最后现身在草堂,6月17日警方第2次调查陈男陈才坦承杀害高女并弃尸。

一审审理期间,陈翻供否认杀人,推称凶嫌是「Eric」的男子,但却提不出「Eric」身分检方及一审都认为,警方在高女家属通报失踪后,立即调阅附近监视器画面清查,且怀疑陈杀人,陈不符合自首要件,一审判处死刑。

高院却认定,陈是主动向警方坦承犯行,警方报请检察官侦办后,依据陈供述寻获遭肢解弃尸的尸块躯干,符合自首要件,依法减刑,改判无期徒刑。

案经上诉,最高法院认为,陈男是否符合自首要件,可否减刑及其犯罪事实有待调查,另也应给被害人家属到庭,表达对陈男科刑意见,以5项理由将无期徒刑判决撤销,发回更审。窃盗部分判刑8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