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绞死焚尸 死者父亲求法官判凶手死刑
17岁林姓少女23年前惨遭毒打绞死焚尸,桃园地院将潘男和陈女判处无期徒刑。(本报资料照片)
23年前当时17岁的林姓少女遭毒打绞死焚尸,凶手逍遥法外多年,后因秘密证人检举被查获,桃园地方法院依杀人罪,将凶手潘子鉴、陈谕诗判处期徒刑,上诉后,高院15日开庭,少女71岁的父亲委由律师发言,请法官判凶手死刑。
林姓少女1998年从苗栗北上,受雇于现年42岁的潘子鉴、43岁陈谕诗,及41岁吴男、38岁陈女两对情侣一起合资经营的槟榔摊,陈女因怀疑林姓被害人和吴姓男友有暧昧,且认为是林女检举潘吸毒,因此打死林女。
桃园地院将潘、陈判处无期徒刑,同案陈姓女共犯,因犯案时未成年由少年法庭审理中,潜逃国外的吴男发布通缉;高院15日开庭,死者父亲由律师发言表示,凶手残暴、人神共愤,且至今否认犯罪,已符合两公约「最严重之罪」应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