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打绞死少女后焚尸 2冷血嫌二审轻判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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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前当时17岁的林姓少女遭毒打绞死焚尸,凶手逍遥法外多年,后因秘密证人检举被查获,一审将凶手潘子鉴、陈谕诗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台湾高等法院开庭时林父求法官将2凶手判死,合议庭审结后改各轻判14年6月。可上诉。
高院考量潘及陈犯案时甚为年轻,思虑欠周,案发至今已20余年之刑罚需要性,改轻判14年半,虽然检察官虽依死者家属请求提起上诉,求处死刑,但合议庭审酌并兼顾更生改善、复归与社会安全维护之效,认为判处死刑没有必要。
林姓少女1998年从苗栗北上,受雇于现年42岁的潘子鉴、43岁陈谕诗,及41岁吴男、38岁陈女两对情侣一起合资经营的槟榔摊,陈女因怀疑林姓被害人和吴姓男友有暧昧,且认为是林女检举潘吸毒,因此打死林女。
桃园地院将潘、陈判处无期徒刑,同案陈姓女共犯,因犯案时未成年由少年法庭审理中,潜逃国外的吴男发布通缉;高院日前召开辩论庭,死者父亲斥责凶至今仍说谎,求判2人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