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町停车场双尸案 最高法院生死辩 检:死刑合宪凶手应判死

犯下西门町峨眉停车场枪击双尸命案的冷血杀手陈福祥。(本报资料照片)

8年前西门町峨眉停车场枪击双尸命案,历审5度将凶手陈福祥判死,上诉后,最高法院19日进行生死辩;检察官蔡瑞宗说,死刑合宪、应判陈死刑,他也转达死者家属的心声,称「判死才能让社会大众再相信司法」。庭末审判长谕知5月2日下午2点半宣判。

最高法院生死辩,针对陈福祥的犯行是否符合两公约的情节最重大犯罪及有无教化可能? 有没有不应判死理由等,由检辩进行辩论;陈的律师主张,陈福祥不是预谋杀人非最严重的犯罪,不应判处死刑。

最高检察署检察官蔡瑞宗说,死刑符合比例原则、合宪,且陈福祥杀人案铁罪如山、犯行情节重大,法官应依法审判,不能逃避适用死刑,应驳回上诉,将陈判处死刑,以彰显国法。

这起震惊社会的枪击命案,起因男子陈威宇经友人介绍,找陈福祥安排买毒品,2015年1月蔡宗育、蔡铠阳北上与陈福祥见面,后来3人相约峨眉停车场交易毒品,但陈福祥先后枪杀蔡宗育2人,再骗陈威宇完成交易,拿走440万后逃亡,后来因上色情网站泄漏行踪被逮。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到台湾高等法院更三审,历经5个合议庭、15位法官都认定,陈福祥只因自己主观认为被害人蔡宗育有携带枪枝,见其有摸腰部之举动,竟先下手杀害,又为免事迹过早败露,对无威胁可言之蔡铠阳痛下杀手,下手当时视人命如草芥。

历审将陈福祥杀害蔡宗育部分判处无期徒刑,就杀害蔡铠阳部分,认定他在杀害蔡宗育后,不到3分钟之时间,即对蔡铠阳再下毒手,且手段极为残暴,有使他与社会永久隔离之必要,无从以教化可能性来回避,判处死刑,合并执行死刑,褫夺公权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