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生死辩后 二次判死定谳都是他

最高法院(图取自维基百科

将烧死6名亲友翁仁贤判死定谳的最高法院法官谢静恒,2013年承审陈昱安残忍刺杀父亲111刀致死案时,经召开生死辩后,谢静恒法官审结认定陈昱安罪无可逭且毫无悔意,判处死刑定谳,不过陈昱安今年初已在狱中自杀死亡。

陈昱安弑父,一、二审都认为陈男预谋杀人手段凶残、泯灭天良 ,尽管陈昱安审理中曾称:「我知道错了,我很后悔」、「觉得『有 点』后悔」等语,但仍无法认为其确有后悔之意等理由而维持死刑。

最高法院法官谢静恒召开生死辩后,2013年1月审结认为陈昱安以极残忍毒辣的手段逆伦弑亲,罪无可逭,他犯后毫无悔意,判死是合议庭的「痛苦决定」,这是最高法院审首次经「生死辩」判处死刑定谳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