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山难惨死!消防局「空耗51天」家属怒告 最高院判免赔定谳

记者赵蔡州综合报导

21岁大学张博崴2011年攀登南投白姑大山失踪,当时南投县动员大量人力、搜索51天无果,但后来民间山友却在2天后寻获遗体,死者家属就质疑「山难救援机制失能」提告国赔一审时还创下「救援不力」判国赔首例,后来二审大逆转判处免赔,最高法院14日驳回上诉宣告全案免赔定谳。

根据了解,就读中山医学大学的张博崴,2011年2月27日独自攀登白姑大山,结果隔日晚间就与家属及女友彻底失联,南投县消防局动员上山找了51天都没有发现张男下落,最后由山友出动只花了2天就发现张博崴,但他已经成了一具冰冷遗体,旁边还留有一封遗书

▲大学生独自登山意外山难死亡,家属质疑南投县消防局有疏失,因此决定提告国赔。(图/ETtoday资料照片

面对如此的救援结果,张博崴父母完全无法接受,质疑国家的山难救援机制失能,愤而对南投县消防局提告国赔。台北地方法院2015年6月审理案情,认为南投县消防局有疏失判处国赔267万元,创了全台「山难救援不力」的国赔首例重挫消防士气

后来南投消防局方面提出上诉,结果二审上演大逆转判处全案免赔;当时张博崴父母表示,他们不是要责怪消防或搜救人员,而是针对整个国家的搜救体系,希望透过判决让国家重视、改善救难机制,因此决定继续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二审判决免赔并无失当,14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张博威山难判国赔266万,当时南投县消防局以「最速件」提上诉。(图/南投县政府

根据判决书显示,当时高院二审认为,消防局紧急救护义务目的是为了减少伤病者、紧急危难者的伤亡,但人民不能因此对国家要求「登山零风险」的权利,人民登山时就要先考量生命安全身体情况及健康损害等任何风险,而且救难人员对山难意外发生地点研判及如何进行搜救本有裁量权余地

南投县消防局获报后,已在黄金救援时间、72小时内努力搜救,并不是完全放任不作为害死,所以消防局应无过失或怠于执行职务,加上张博崴攀登大山却只携带一天口粮迷路后与女友通话又擅自离开原地点,造成消防人员搜索困难,因此张博崴的死亡与消防执行搜救之间应没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