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吃海鲜腹痛就医当晚出院死亡 家属怒告院方判决曝光

大陆云南省一名许姓女子在吃完海鲜后腹痛就医,仅遭院方以点滴进行治疗,当天中午便让她出院;未料许女当晚8时15分就被家属送往急诊,于9时30分抢救无效去世。(示意图/Pexels)

大陆云南省一名许姓女子日前在吃完海鲜后腹痛就医,仅遭院方以点滴进行治疗,当天中午便让她出院;未料许女当晚8时15分就被家属送往急诊,于9时30分抢救无效去世。当地司法中心鉴定,许女的死因是腹内疝致绞窄性肠梗阻,家属得知后愤而提告,最终,法院判决医院须承担原告损害50%的责任,赔偿许女家属41万6258.04元人民币(约新台币184万4110元)。

综合陆媒报导,云南省昆明市一名许姓女子日前在吃完海鲜后腹痛不止,在家人的陪同下去当地某间医院就诊;院方发现,由于许女之前曾在医院做过人工流产,术后未进行消炎治疗,把她带到妇产科检查,但未查出病因,随后又将她带到一般外科,经医师初步判定,她应是罹患急性阑尾炎或腹膜炎,于是对她进行点滴治疗。

许女当天中午觉得腹痛减轻就出院回家,未料当晚8时15分,她被人叫了15分钟都没回应;之后察觉异状的家属立即将她送往急诊,于9时30分抢救无效去世。当地司法中心鉴定,许女的死因是患有腹内疝致绞窄性肠梗阻,让家属得知后愤而提告。

判决书指出,许女家属认为,医院起初为许女提供诊疗的过程中,违反诊疗常规且疏忽大意,未尽到相应的治疗义务,外加未及时对她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疗措施,从而延误了最佳医治的时机,由此造成了她死亡的后果,因此要求院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4万4000元人民币(约新台币285万3900元)。

医院辩称,许女家属的要求没有任何法律事实和依据可循,所以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加上借由尸检报告可知,许女是人工流产后诱发腹内疝至绞窄性肠梗阻致死,与过错鉴定报告中所述的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病历书写不规范等疏失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不过,法院据当地司法中心鉴定资料,表示医院替许女实施诊疗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过错,像是未进一步查出她腹痛的原因,另据急腹症的处理原则,应尽快明确诊断,针对病因采取相应的措施,但医院不光未在此方面给予高度的注意,也没进一步观察及完善相关检查,对许女的病情观察评估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延误了病情诊断,与她死亡的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指出,许女打完点滴后出院回家,仍未被医院查出病因,先前医院的治疗也仅用镇痛药物缓解其疼痛的症状,并未采取相应留院观察的措施,此情况无疑造成了她的死亡。另一方面,作为患者的许女,从上午病发入院,到未查出病因就出院,于当天傍晚离世,医院无证据证实已尽到足够的审慎检查和观察的义务。

最终,法院判定医院须承担原告损害50%的责任,而许女的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为83万2516.08元人民币(约新台币368万9100元),医院应赔偿其家属41万6258.04元人民币(约新台币184万4110元)。

之后医院不服一审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但在二审期间,出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且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均无异议,因此遭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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