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记恨纵火烧死三重1家6口 最高法院将汤景华改判免死定谳

汤景华。(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男子汤景华多年前与翁姓男子打官司法官汤男败诉。汤男为求报复,竟在5年前纵火烧死翁男的6名家人。一二审、更一、更二审,总计四度将汤景华判处死刑,案经上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日前再度为他召开言词辩论庭。全案于2日宣判,最高法院自为判决,改将汤景华改判无期徒刑定谳。

汤景华(54岁)2014年4月间友人前往三重某小吃店用餐,欲将雨伞携入遭店家制止,双方囗角;而在店内用餐的翁姓男子出声制止「够了吧,不要再闹了」,最后变成肢体冲突,闹进警局。汤男对翁男提告伤害,官司2年后确定,法官判决翁男等人无罪,汤男不满判决,由判决书查出翁家住址,在2016年3月23日到翁男三重住处骑楼纵火,造成翁男6名家人遭烧死,翁男则因为正在当兵而逃过一劫。警方循线逮捕汤男,汤男还对媒体哭诉「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教训一下,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

一二审均将汤景华判处死刑,案件首度上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2018年9月当时也为他召开言词辩论庭,当时汤景华就辩称清白,最高法院也因此将全案撤销发回,但更一审还是判死;更二审今年4月间第四度将汤景华判处死刑。案件再度上诉最高法院,疫情管制期间,最高法院再度召开言词辩论庭,当时远距讯问汤景华,他还是辩称清白,否认纵火;律师更说,一样都是纵火烧死6人,去年遭枪决的龙潭纵火烧死6名亲人翁仁贤,有杀人的直接故意而遭判死,但汤景华在历审调查中都是间接故意,这样真的一定要比照翁仁贤而判死吗?不能改判无期徒刑吗?

检方则坚称,汤景华所为不论从主观面、客观面来看,都是「最严重的罪行」,这也没有区分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确实就是「最严重的罪行」;再加上被害人家属不谅解,建请最高法院维持原判决,驳回上诉

最高法院于2日上午宣判,罕见的撤销原本的死刑判决,自为判决,改将汤景华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