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恨放火烧死一家6口 汤景华2度遭判死仍辩称清白

汤景华反问记者,辩称清白。(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男子汤景华3年前在餐厅翁姓男子发生纠纷而对簿公堂,法官汤男败诉。汤男起念报复,竟到翁男住处纵火,烧死翁男的6名家人。汤男一二审均遭判死刑,上诉第三审审理中。高等法院20日召开延长羁押庭,汤景华在庭上仍辩称清白,甚至还反问记者:「有证据可以证明我不是清白吗?」

51的汤景华,2014年4月间友人前往三重某小吃店用餐,汤男打算将雨伞入店中,遭到店家制止,发生囗角。而在店内用餐的翁姓男子与店家是朋友,出声制止「够了吧,不要再闹了」,因此惹祸上身,演变成肢体冲突,闹进警局。汤男对翁男提告伤害,官司2年后确定,法官判决翁男等人无罪。汤男不满判决,由判决书查出翁家住址,在2016年3月23日到翁男三重住处骑楼纵火,火势沿烧至公寓,造成翁男6名家人遭烧死,翁男则因为正在当兵而逃过一劫。

检警循线逮捕汤男,他被捕时大声喊冤,辩称「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教训一下(翁男),没想到火会屋内延烧,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但他仍被依杀人罪嫌起诉。一审将他判处死刑,上诉二审后,高院5月间仍将他判处死刑,目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中。

汤男的羁押期即将届满,高院于20日召开延长羁押庭,询问检辩双方意见。汤男在庭上仍否认犯罪,辩称自己清白。他说「我是清白,没有犯案,若认为我有罪,请拿出证据证明我有罪。」高院谕知近日内作出裁定,暂先还押看守所

汤男还押时,记者询问他有什么清白的证据,汤男推了推眼镜,竟反问记者:「有证据可以证明我不是清白吗?」随后被带上囚车,送往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