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烧死仇家6人!「雨伞滴水」吵架恨2年 冷血男判赔2千万

▲因为雨伞弄湿地板吵架,冷血男恨2年放火烧对方全家。(图/本报资料照)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50岁男子汤景华2014年4月与友人到三重用餐结果因为「雨伞问题」与顾客翁祥智发生冲突,后来他提告翁祥智伤害却被判决败诉,愤怒之下就趁凌晨前往翁家纵火,导致翁家6人惨死火窟,仅翁祥智与表哥幸存。刑事部分,汤景华一审被判处死刑,目前正在打二审官司民事部份,汤被判决赔偿翁家2007万5000元,全案判赔确定。

根据了解,汤景华2014年4月雨天与朋友一起前往三重某小吃店用餐,但是因为雨伞弄湿地板与江姓老板发生冲突,翁男见状就挺老板说:「可以了吧,不要再闹。」事后他就对江男、翁男提起伤害告诉,只是法院最后判决江、翁2人无罪,因此让他心生怨忿、记恨长达2年多。

汤景华后来借由判决书,发现了翁男住家地址,就在2016年3月23日清晨6时许,买了汽油报纸后变装前往翁家透天厝纵火报复,火灾共造成了翁祥智父母胞姊叔叔嫂子堂妹等6人死亡,表哥则是送医后保住生命,翁祥智本人则因为服役军中逃过一劫。

汤男纵火画面。(图/本报资料照)

汤景华被警方逮捕后向警方供称,自己当时只是想烧机车给他们一点教训,结果却意外闯下大祸,还一度哭喊「我不是故意的」,后来出庭又否认纵火,辩称当天买汽油是为了要「清洁浴室房屋」,同时还向法官表示「我遭警察刑求」斗理由试图脱罪。

刑事部分,新北地院一审认为,汤景华仅仅因为一个极小的争执就纵火报复,报复手段令人发指、视人命草芥、残酷而泯灭天良,而且在审理过程中多次推卸责任,可见汤男根本没有丝毫后悔之意,行为恶性重大且已无教化可能,因此依杀人罪嫌判他死刑,褫夺公权终身。汤景华不服上诉二审。

民事赔偿部分,新北地院一审判决,汤男必须给付翁祥智1007万5千元赔偿,同时需再给付死者翁母的父母1千万元整,总共赔偿2007万5000元。对此,汤男不服提出上诉,但因为未缴26万余元诉讼费而驳回,全案判赔确定。

只是汤男连26万上诉费都付不出来,恐怕也无法支付赔偿2007万余元,现在翁家只能先领取被害人补偿金弥补,翁祥智因为父母及胞姊逝世,共获得180万元补偿;翁祥智的外公外婆则因为翁母死亡,可以获得143万余元补偿,其他仍待汤男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