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判决书住址纵火害6亡判死刑 汤景华:买汽油要清浴室

汤男被拍到前往翁家报复。(图/记者孙曜樟翻摄,下同)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50岁男子汤景华2014年在新北市三重一间餐厅与男子翁祥智冲突,他不满控告对方伤害却判无罪确定,透过判决书得知翁男地址,去年3月凌晨买汽油到翁家纵火,造成6死悲剧,仅表哥获救、翁男因当兵逃过一劫,新北地院一审判处死刑。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开准备程序庭,汤男仍否认纵火,辩称案发当天买汽油是为了要「清洁浴室房屋」。

汤男今天在庭上先是质疑监视器时间不对,表示警方调阅附近的监视器后,将画面秒数「加加减减」,就是要拼凑出相关时间点,且还受到警方的不当对待,当天员警家里拘捕时,他妈妈当场吓得不断恳求警方放人。汤还指控,妈妈先前出庭作证时,检方以恐吓语气对待,「我看了很难过」,这时法官质问「那你有想过被害人心情吗?」汤则哽咽地说,「我没有纵火。」

对于法官询问案发当天买汽油的动机,汤男表示,因为租屋处到期,房子要退租还人家,就到加油站花了台币80元买92无铅汽油,准备来擦拭浴室等处,坚持汽油并非拿来纵火。另外汤男还说,警询侦讯时之所以会坦承犯行,是因为担心母亲安危,希望能赶紧交保,就按照看守所老同学」的建议,一路认到底。

汤男辩护律师则声请替被告心理衡鉴,要求调查男人格发展史、成长及受创经验犯罪心理机转、经矫治后再犯风险为何。检方认为,汤男只是在拖延诉讼,不过法官认为,汤男一审遭判死刑,就教化、再犯风险性,因为事关量刑轻重,因此有调查之必要。

汤景华2014年4月到三重一家小吃店用餐,期间抱怨服务态度差,且不满老板娘请他将湿雨伞放外面,双方发生囗角,而翁祥智与江姓老板为朋友见状便出声制止,没想到汤男与翁男却爆发激烈冲突,汤气得控告翁、江伤害,但最后法官审理后,以没证据显示2人有动手,判处无罪确定。

而汤男也因此怀恨在心,当时更呛声「会讨回来!」,时隔2年仍对此事仍耿耿于怀,去年3月买了汽油跑去翁家纵火,造成翁男父母及姊,以及叔叔嫂嫂堂妹6人死亡,仅表哥获救,而翁祥智当时在军中服役,也逃过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