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输官司迁怒纵火烧死6人 汤景华3度遭判死称病求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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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男子汤景华不满官司没打赢,竟到和他有争执的翁姓男子住家骑楼纵火,把无路可逃的翁家人当成「瓮窑鸡」活活烧死,酿成6人惨死悲剧历审都认为求其生而不可得判处死刑但遭撤销,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开庭,他的律师说汤身体状况不佳求交保。

汤男新北市三重某餐厅用餐时,和在店内用餐的翁祥智发生争执,他对翁等人提出伤害等告诉,但法院判决翁等人无罪确定,汤男因此不满,3年前到翁住家楼下,在机车上点火后离开,大火造成翁的父母亲人共6人被烧死。

检察官直言本案罪证明确,「怜悯不花钱、慈悲赚人心」,被害人的痛苦悲伤,不是外人能感同身受,且汤男不承认放火,冷血杀人应判死刑,才能实现刑罚权的正义一审到更一审都认为汤男恶行重大且犯后没有悔意,将他判处死刑。

上诉后,最高法院认为,更一审就火灾原因鉴定人证据调查未依照交互诘问法则,也未让汤景华及律师表示意见,且引为认定犯罪的证据未在审判期日调查,且起火点是否只有一处,汤是否直接对住宅放火都有待调查,因此撤销死刑发回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