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言精障杀人魔不会死! 叶毓兰:社会高举人权、废死
台北市内湖区昨天(28日)发生4岁刘姓女童「小灯泡」遭残忍杀害一案,震惊台湾社会,前警大教授叶毓兰得知消息后在脸书表示,「我几乎可以断言,这个有精障就医记录的杀人魔不会被判处死刑。」原因就是台湾通过的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公约明文规定禁止对精障者执行死刑。
叶毓兰写道,听到这残忍的断颈案之后,「我几乎可以断言,这个有精障就医记录的杀人魔不会被判处死刑。」原因就是两公约明文规定「不能对精障者执行死刑。」「台湾社会高举人权,司法官们几乎都是废死的信徒,而精障者的就医不能违背他们的自由意志」,再加上精神卫生法、个资法等重重保障,他们在社区走,家人、社区安全都出现问题。
「想要吃免钱牢饭、对政府不满的、有病却不就医的,尽管拿孩子出气,甚至对孩子挥刀!」叶毓兰还说,不只精障者不会判死,会不会说话的也都不会判死,「因为最后法官会说,态度良好,有教化可能,废死联盟有很多很多律师, 会为你的人权而战!」最后感慨,「人权啊,人权!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 被害人家属的悲痛有谁怜惜。」
中午过后,接到媒体采访的电话,才知道又有一个小妹妹在台北街头、在妈妈身边、在众目睽睽之下,当街被砍杀,身首异处。没有多久,学生传来小灯泡(小妹妹)的照片,头在身躯之外,像颗球,被踢得老远。 没有正面的close-up,不知道小灯泡的表情...
内湖断颈案/台湾心碎的一天
哀悼来不及长大的「小灯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