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致死&杀人罪」最大差别曝!叶毓兰爆气:杀人冷静又冷血、污名化精障者

叶毓兰在脸书上新店杀人案发表看法,对整起案件表达不满。(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柯振中综合报导

23岁的王姓直播主在新店随机捅死人,落网后坦承自己有「精神障碍」。他的辩护律师也以此据理力争主张王男并非故意杀人,只是伤害致人于死,引起警大教授叶毓兰的不满。而这两种状况有什么不同?最大的差别在刑期,若真以「伤害他人致死」定罪,最多只能判无期徒刑。

警大教授叶毓兰在脸书上发表看法,王男23岁就开名车、娶妻子,可以算人生胜利组,却因为与妻子争吵,叼着烟上街砍人,还振振有词地说出「从国中开始就有解离性人格分裂」,「早就打定主意,准备以精神障碍脱罪,逃避制裁。」

叶毓兰说,果然不出预料,辩护律师不但以此力争,「甚至还主张他并非故意杀人,只是伤害致人于死。」她提到,若真的是精神障碍患者,的确有可能逃脱一死,「但是《刑法》第19条明示:『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者,不罚;行为时因前项之原因,致其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显著减低者,得减轻其刑。』」

▲王男捅死人时,看起来冷静又冷血。(图/翻摄凶嫌脸书、记者黄彦杰翻摄)

叶毓兰说,从网路上影片来看,王男行凶时冷静又冷血,「哪里像是精神丧失时的无组织与杂乱」,没想到王男在羁押庭上,竟屡次以精神障碍做为防卫,「这个王姓杀手,正是污名化精障者的人。」

至于辩护律师说的「伤害致人于死」以及「故意杀人」有何不同?依据我国《刑法》来看,第二十二章第271条明确记载,「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王男在新店持生鱼片刀捅死无辜骑士。(图/记者黄彦杰翻摄)

伤害罪则是写在第二十三章,其中第277条明确写着,「伤害人之身体或健康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犯前项之罪,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合上述两项法条对比,若犯下杀人罪,最重可判处死刑,最轻的主刑也要判刑10年以上,但若以伤害他人致死定罪的话,最重为无期徒刑,最轻主刑为7年以上,差距相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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